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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若作为原告起诉离婚,想要主张损害赔偿,必须在提交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请求。
若无过错方是离婚诉讼的被告,既不同意离婚也未提出损害赔偿,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就该赔偿问题向法院起诉。
作为被告的无过错方,一审时未主张损害赔偿,二审阶段才提出的,法院会先组织调解,调解不成则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设置诉讼时效的目的是催促当事人及时行使合法权利,避免纠纷长期拖延,从而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2025-12-21 05:18: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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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损害赔偿适用诉讼时效,无过错方需根据自身诉讼身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请求,逾期将丧失获得赔偿的权利。
法律解析:
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需在特定时间内提出,具体情形如下。一是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若主张损害赔偿,必须同时提出该请求。二是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且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诉讼。三是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需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诉讼时效的目的是督促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如果对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规定不明确,或者不知道如何在有效时间内提出请求,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2025-12-21 04:17: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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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行使需严格遵循诉讼时效规则,无过错方应根据自身在离婚诉讼中的角色,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主张,否则可能无法获得法律支持。
1.无过错方作为离婚诉讼原告时,必须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不能在离婚诉讼之外单独主张,确保权利主张与离婚程序同步进行。
2.无过错方作为离婚诉讼被告时,如果不同意离婚且未在诉讼中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主张将丧失胜诉机会。
3.无过错方作为离婚诉讼被告,一审期间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才提出的,法院会先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会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当事人需在此期限内及时行使权利。
4.诉讼时效的存在旨在督促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避免权利长期处于悬而未决的状态,从而维护社会关系的稳定和法律秩序的正常运转。
2025-12-21 02:39: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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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时,需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请求,不能在离婚诉讼之外单独提出,也不能在离婚诉讼结束后再就该损害赔偿另行起诉。
(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参与离婚诉讼时,若其不同意离婚且未在诉讼中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可在离婚判决生效后的一年内,就该损害赔偿单独向法院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参与离婚诉讼时,若在一审阶段未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在二审阶段提出的,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若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法院会告知当事人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4)离婚损害赔偿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该制度旨在督促当事人及时行使自身权利,避免权利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从而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提醒:
无过错方需严格把握不同诉讼角色下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提出时间,避免因超过法定时效而无法主张权利,具体情况建议咨询专业人士确认操作细节。
2025-12-21 01:54: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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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过错方作为原告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需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请求,不能在离婚诉讼结束后单独就损害赔偿起诉。
(二)无过错方作为被告时,若不同意离婚且未在离婚诉讼中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时,一审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会先调解,调解不成的,需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八条
1.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2025-12-21 00:17:0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