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在双方都有责任的车祸中,交强险是首要的赔偿来源,对方交强险会在责任限额内对伤者费用进行赔偿。这是为了保障伤者能获得一定的基础赔偿。
(2)当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后,费用分担按照双方责任比例进行。如伤者主责、对方次责的情况,伤者承担大部分费用,对方承担小部分费用,体现了责任与赔偿的对应关系。
(3)若对方车辆未投保交强险,对方车主需自行承担本应由交强险赔偿的部分,之后再进行责任比例的费用分担。这是为了防止未投保行为损害伤者权益。
(4)伤者若有相关商业保险,符合条件的费用可按保险合同约定报销,这为伤者提供了额外的经济补偿途径。
提醒:
车祸责任认定和费用承担情况复杂,不同案件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发生主责车祸,若双方都有责任,应及时让对方的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若赔偿不足,按照双方责任比例分担剩余费用。如伤者主责、对方次责,超出交强险部分伤者承担70%,对方承担30%。
(二)若对方车辆未投保交强险,本应由交强险赔偿的部分由对方车主自行承担,之后再按责任比例分担剩余费用。
(三)伤者若投保了相关商业保险,如意外险、医疗险,符合条件的费用可按保险合同约定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1.车祸伤者费用承担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双方都有责任时,先由对方交强险在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按责任比例分担。若伤者主责、对方次责,超出交强险部分,伤者承担70%,对方承担30%。
2.对方车辆没买交强险,本应由交强险赔偿的部分由对方车主承担,剩余费用再按责任比例分。
3.伤者有相关商业保险,符合条件的费用可按合同报销。总体是先交强险赔付,再按比例分担,有商保可申请理赔。
结论:
主责车祸伤者费用承担先由对方交强险赔付,超出部分按双方责任比例分担,对方未投保交强险则其自行承担相应部分,伤者有商业保险符合条件可申请理赔。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双方都有责任的车祸中,交强险具有先行赔付的义务,先由对方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对伤者进行赔偿。当赔偿不足时,按照双方责任比例来分担剩余费用,像伤者主责、对方次责这种情况,伤者通常承担70%费用,对方承担30%。若对方车辆未投保交强险,那么本应由交强险赔偿的部分就需对方车主自行承担,之后再对剩余费用按责任比例分担。另外,如果伤者投保了相关商业保险,如意外险、医疗险,符合条件的费用可依据保险合同约定进行报销。在处理车祸伤者费用承担问题时较为复杂,若遇到此类情况,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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