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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事故认定书存在争议该怎样处理

张** 湖北-鄂州 交通事故责任咨询 2025.12.19 07:15:14 410人阅读

对事故认定书存在争议该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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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对事故认定书有争议,要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证明送达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核申请,且申请里要写清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
(二)在申请复核后,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在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事故认定的事实、证据、适用法律、责任划分和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
(三)复核只能进行一次。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查后,认为原事故认定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或程序违法等问题,会作出复核结论,要求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2025-12-19 13:30: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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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事故认定书有争议,可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书面申请复核,申请要写明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
2.上一级交管部门受理后三十日内审查,内容包括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法律适用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程序是否合法。
3.复核仅一次。若原认定有问题,上一级交管部门应作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2025-12-19 11:55: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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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对事故认定书有争议,可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书面申请复核,上一级交管部门三十日内审查,复核以一次为限,若原认定有问题应责令重新调查、认定。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规定,当对事故认定书有不同意见时,当事人有权利在规定的三日内提交书面复核申请,且要明确写出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在受理复核申请后的三十日内,从事实认定、证据、法律适用、责任划分和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并且复核只能进行一次。如果经审查发现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责任划分不公或程序违法等问题,上一级交管部门会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和认定。若在事故认定及复核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2-19 10:15: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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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事故认定书有争议可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书面申请复核,复核申请要写明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上一级交管部门受理后三十日内审查事故认定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责任划分和程序等内容,且复核仅一次。

若经审查发现原事故认定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或程序违法等问题,上一级交管部门会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建议当事人在申请复核时,要及时准备好充分合理的理由和证据,保证书面申请内容清晰准确。原办案单位在接到重新调查认定的责令后,应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认真审查相关事实和证据,确保责任划分公正合理。

2025-12-19 08:58: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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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对事故认定书有争议时,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且需明确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这为当事人提供了救济途径,保障其合法权益。
(2)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在规定时间内,从事实认定、证据情况、法律适用、责任划分和程序合法性等多方面进行审查,确保事故认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复核实行一次为限的原则,避免复核程序被滥用。
(4)若经审查发现原事故认定存在问题,上一级部门会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以保证最终结果的公正合理。

提醒:
申请复核需严格在规定的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且要准备充分的理由和证据。不同事故情况复杂多样,若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2-19 07:16:38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工伤属于劳动争议吗,是否可以先仲裁实践中对工伤纠纷需要具体分析,工伤待遇纠纷属于劳动纠纷,因工伤待遇发生纠纷必须通过劳动仲裁才能诉讼,这是法定程序。只有劳动仲裁后不服或仲裁不受理时才能。因工伤认定发生纠纷的可以直接。工伤赔偿的诉讼时效工伤赔偿申诉时效应从伤残评定之日起算实践中,许多在工作中受伤的职工,因不熟悉劳动法律法规,特别是《工伤保险条例》等法规,而使自己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的现象时有发生。其中诉讼时效就是最基本、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一个方面。一些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且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往往因“已过了申诉时效”而只好放弃诉讼的权利。法律规定,所谓“诉讼时效”,是指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利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的时间。相对于普通民事伤害案件而言,工伤保险争议案较为特殊,在此类案件中,工伤受害人提起仲裁或诉讼的前提是有关部门所作的工伤认定以及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否则,工伤职工将无从主张自己的权利。在工伤保险争议案件审理中,劳动部门所作的工伤认定及伤残等级鉴定,不仅起普通证据作用,而且是一种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具体表现,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及人民对当事人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的前提和依据。受伤职工在被认定为工伤后,要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拿到伤残等级鉴定结论通知书后,要及时向所在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工伤职工可以按伤残等级的大小向用人单位及工伤保险基金要求享受相关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工伤职工的所有工伤保险待遇应由其所在单位承担。因工伤保险待遇引发争议的,其申诉时效是六十日。也就是说,工伤职工在明知用人单位拒绝给付工伤保险待遇之日起六十日内,要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单位给予其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旦超过这个时间,且无“其他正当理由”的,仲裁委将不予受理,工伤职工的权益将难以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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