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定诈骗罪从犯需依据其在犯罪里的作用与行为。从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者。
2.客观上,次要实行犯实施部分实行行为,作用比主犯小,像协助主犯完成部分诈骗环节,未造成主要危害;辅助犯不直接参与实行,为犯罪创造条件,如提供工具、传递信息等。
3.主观上,从犯有诈骗故意,但不如主犯积极追求犯罪结果,多受主犯指使参与。司法认定时会综合考虑地位、参与度、获利等因素。
结论:
认定诈骗罪从犯需依据其在犯罪中的作用和行为,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
法律解析:
从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人。客观上,次要实行犯实施部分实行行为,作用小于主犯,未直接造成主要危害后果;辅助犯不直接参与实行行为,而是为犯罪创造条件。主观上,从犯虽对诈骗行为存在故意,但没有主犯那样强烈的犯罪意愿,多是受主犯指使、劝说参与犯罪。司法实践中,会综合行为人在犯罪中的地位、参与程度、获利情况等因素认定从犯。如果对诈骗罪从犯的认定或相关法律问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认定诈骗罪从犯需综合考虑其在犯罪中的作用与行为。从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人。
1.客观方面,次要实行犯实施部分实行行为,作用小于主犯,仅协助主犯完成部分环节,未直接造成主要危害后果;辅助犯不直接参与实行行为,而是为犯罪创造条件,如提供工具、传递信息、窝藏赃物等。
2.主观方面,从犯对诈骗行为存在故意,但不如主犯积极追求犯罪结果,多是在主犯指使、劝说下参与犯罪。
司法实践会综合考量行为人在犯罪中的地位、参与程度、获利情况等因素认定从犯。对于诈骗罪从犯,应坚持罪责相适应原则量刑,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同时加强法制教育,使其认识错误,预防再次犯罪。
法律分析:
(1)认定诈骗罪从犯需结合其在犯罪中的作用与行为。从犯包括次要实行犯和辅助犯。次要实行犯实施部分实行行为,作用比主犯小,参与诈骗实行行为时仅协助主犯完成部分环节,未造成主要危害后果。
(2)辅助犯不直接参与实行行为,而是为诈骗犯罪创造条件,例如提供诈骗工具、传递信息、窝藏赃物等。
(3)主观上,从犯对诈骗行为存在故意,但不像主犯那样积极追求犯罪结果,多是受主犯指使、劝说而参与。司法实践认定从犯时,会综合考量行为人在犯罪中的地位、参与程度和获利情况等因素。
提醒:
若涉及诈骗案件,不同参与程度和情节对应不同法律责任,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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