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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案子到检察院后还得走哪些程序

周* 上海-嘉定区 刑事诉讼咨询 2025.12.18 06:56:28 386人阅读

当案子到检察院后还得走哪些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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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嫌疑人要积极配合检察院的审查工作,如实陈述案件情况,不要隐瞒或编造事实。
(二)若嫌疑人经济困难,可申请法律援助律师,以获得专业法律帮助。
(三)辩护人要认真查阅案件材料,收集对嫌疑人有利的证据,为庭审做好充分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2025-12-18 12:27: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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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到检察院后,通常按以下程序处理:
一是审查起诉。检察院会全方位审查案件,涵盖事实认定和证据采信。若觉得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可让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二是决定是否公诉。若决定起诉,就向法院移送起诉书等材料。
三是开庭审理。法院安排开庭,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出示证据、发表意见,和辩护人、被告人辩论。
整个过程,检察院要依法履职,保障当事人权益,实现司法公正。

2025-12-18 11:21: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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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案子到检察院后,会经历审查起诉、决定是否公诉、法院开庭审理等程序,检察院要依法履职保障司法公正。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案子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有审查起诉的职责。其要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等进行全面审查,当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时,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这保证了案件证据的充分性和真实性。之后检察院决定是否提起公诉,若起诉就会向法院移送相关材料。法院开庭审理时,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通过出示证据、发表公诉意见等方式参与庭审辩论。这一系列程序都是为了确保案件处理符合法律规定,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司法公正。如果大家在刑事案件方面有任何疑问,比如对检察院程序不理解,或者自身遇到相关案件不知如何处理等,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2-18 10:46: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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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子到检察院后,通常依次经历审查起诉、决定是否公诉、出庭支持公诉等程序,检察院需依法履职确保司法公正。
2.对于审查起诉环节,若检察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及时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充侦查工作。
3.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时,检察院要依据事实和法律严格判断,若决定起诉,应及时准确地向法院移送相关材料。
4.出庭支持公诉阶段,检察院派员要做好充分准备,在法庭上清晰出示证据、合理发表公诉意见,通过与辩护人、被告人等的辩论,推动案件依法公正审理,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2025-12-18 08:58: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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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审查起诉是检察院接手案件后的首要程序,会对案件事实认定和证据采信等进行全面审查。若案件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检察院有权力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以确保案件质量。
(2)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是关键环节。若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就会向法院移送起诉书等相关材料,启动公诉程序。
(3)提起公诉后,法院会安排开庭审理。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在法庭上出示证据、发表公诉意见,并与辩护人、被告人等进行辩论,以维护法律的公正和权威。

提醒:
案子到检察院后程序严谨,当事人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2025-12-18 07:47:54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检察院酌定不的程序怎么走1、不决定书的宣布和送达。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的决定书应当公开宣布,同时应当将不决定书分别送达下列机关和人员:被不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将不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应当将不决定书送达被害人。2、解除扣押、冻结。侦查中对犯罪嫌疑人的财物采取扣押、冻结,是一种强制侦查措施,其目的在于防止犯罪嫌疑人转移财物,保证判决的执行。人民检察院对案件作出不决定后,就终止了刑事诉讼,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扣押、冻结。对于公安机关作出的扣押、冻结,人民检察院应当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公安机关或者执行公安机关扣押、冻结决定的机关解除扣押、冻结。3、制作不决定书。凡是不的案件,人民检察院都应当制作《不决定书》,这是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依法确认不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决定性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4、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3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5、对公安机关的意见进行复议、复核。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的,应当将不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6、对被害人、被不人的申诉进行复查。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决定书送达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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