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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犯和犯罪主体是否得保持一致

郭** 上海-青浦区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5.12.18 04:49:51 484人阅读

帮助犯和犯罪主体是否得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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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共同犯罪中,若要保证帮助犯与实行犯罪名一致,需确保帮助行为和实行行为在性质上相符,且未超出共同犯罪故意范围。比如提供犯罪工具等帮助行为,应是围绕实行犯的犯罪构成要件行为展开。
(二)司法实践中,要准确判断罪名是否一致,需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分析帮助行为对犯罪完成的作用以及与实行行为的关联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这表明共同犯罪需基于共同故意,帮助犯与实行犯罪名认定一致也需符合此共同故意的要求。

2025-12-18 07:48: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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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帮助犯和实行犯在罪名认定上一般要保持一致,这是共同犯罪主体罪名认定的要求。
2.帮助犯在共同犯罪里起辅助作用,不直接实施犯罪构成要件行为,但能促进犯罪完成,像提供犯罪工具就是常见表现。
3.司法实践中,二者通常触犯相同罪名,不过若帮助行为和实行行为性质差异大,超出共同犯罪故意范围,罪名认定可能分离,要结合案件实际、证据和法律规定判断。

2025-12-18 07:22: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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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通常情况下帮助犯与实行犯罪名需保持一致,但当帮助行为与实行行为性质差异过大、超出共同犯罪故意范围时,罪名认定可能分离,具体要结合案件综合判断。
法律解析:
在共同犯罪里,帮助犯是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像为实行犯提供犯罪工具这类行为,虽不直接实施犯罪构成要件行为,但促进了犯罪完成。基于共同犯罪的整体性及因果关系等原理,司法实践中一般二者罪名相同。不过,如果帮助行为和实行行为性质差异大,超出共同犯罪故意范围,就不能简单认定犯罪主体罪名一致。每个案件情况不同,罪名认定需依据案件事实、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判断。若遇到涉及共同犯罪罪名认定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法律建议。

2025-12-18 06:37: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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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帮助犯与实行犯在罪名认定上通常需保持一致,这源于共同犯罪的整体性及因果关系原理。帮助犯虽不直接实施犯罪构成要件行为,却对犯罪完成起到促进等辅助作用,像提供犯罪工具等。

2.不过,当帮助行为与实行行为性质差异过大,超出共同犯罪故意范围时,罪名认定会分离,不能简单认定犯罪主体一致。

3.解决措施和建议:司法人员在处理案件时,要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严格依据法律规定综合判断。对于罪名认定,不能仅依据行为表面,更要考量行为与犯罪故意的关联性,精准区分帮助犯与实行犯的罪名,确保司法公正。

2025-12-18 06:13: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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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帮助犯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不直接实施犯罪构成要件行为,却对犯罪完成有促进等帮助,像提供犯罪工具就是常见表现。
(2)通常情况下,帮助犯与实行犯在罪名认定上保持一致,这是基于共同犯罪的整体性和因果关系原理。
(3)不过,当帮助行为与实行行为性质差异过大,超出共同犯罪故意范围时,罪名认定会出现分离,不能简单认定犯罪主体一致。
(4)罪名认定需依据案件事实、证据及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判断。

提醒:
在涉及共同犯罪的案件中,罪名认定复杂,不同案件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2-18 05:33:22 回复

1、如果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定故意伤害罪。若没有伤害或者的故意,则定过失致人死亡罪。不服可以上诉。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里是指实施其他故意犯罪,而其行为又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具体说来,即在本法条文标有致人重伤、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等字样的犯罪,应当按照本法各该条的规定,定罪量刑,不再适用本条的规定。例如,放火、决水、爆炸、投毒致人重伤的,按刑法第115条定罪量刑;妇女或者奸淫致使被害人重伤的,按刑法第236条定罪量刑;非法拘禁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38条定罪量刑;抢劫致人重伤的,按本刑法第263条定罪量刑。3、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由于普通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必须是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客观上必须实施了致人死亡的行为,并且已经造成死亡结果,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第二百三十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如有疑问,进一步咨询律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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