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婚内房产公证具有明确产权归属的作用。当公证约定房产归一方单独所有时,房产性质转变为该方个人财产,即便婚姻关系继续,也不影响其个人财产属性。
(2)若公证仅对房产份额进行约定,房产依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通过公证使双方对各自份额有了清晰的界定。
(3)公证具备法律效力,能有效避免因房产产权问题产生的日后纠纷。但办理公证务必保证程序合法、内容清晰准确,因为一旦公证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可能会被判定无效。
提醒:
办理婚内房产公证时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内容合法合规。不同情况的公证对应不同法律后果,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婚内进行房产公证,要明确公证目的,如果想让房产归一方单独所有,在公证中清晰约定;若只是划分份额,也在公证里明确各自比例。
(二)办理公证时,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保证公证内容清晰准确,避免因程序或内容问题导致公证无效。
(三)仔细审查公证内容,确保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防止公证被认定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1.婚内房产公证后,产权归属以公证内容为准。若约定房产归一方单独所有,该房产就是其个人财产,如约定归妻子,那就是妻子个人财产。
2.若公证只是划分房产份额,房产仍属夫妻共同财产,像各占50%份额。
3.公证有法律效力,可明确产权避免纠纷。办理时要程序合法、内容清晰准确,违反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公证可能无效。
结论:
婚内房产公证后产权归属依公证内容而定,可约定归一方单独所有或明确双方份额,公证具有法律效力但内容须合法。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婚内房产公证是对房产产权归属的一种有效约定方式。若公证约定房产归一方单独所有,该房产就成为一方个人财产;若仅对房产份额进行约定,房产仍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按约定份额享有权益。不过,公证内容必须合法,若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可能被认定无效。所以办理公证时要确保程序合法、内容清晰准确。如果您在婚内房产公证方面有任何疑问,或者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律师解析 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采取得房产证的,不能简单的认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一方婚前出资购房,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房产证只是对购买方对房子产权的确定。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如果婚后取得的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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