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承租公房性质的福利房,子女一般没有直接产权归属。不过符合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且他处无房等条件的子女,可继续承租以延续使用权益。
(2)已购买产权且登记在父母名下的福利房,在父母去世后,若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可按份额继承房产,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通常均等。
(3)若父母立有遗嘱指定子女继承已购产权的福利房,子女则按遗嘱继承该福利房产权。
提醒:
福利房子女权属认定受多种因素影响,不同情况处理方式不同,建议遇到相关问题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对于承租公房,子女若想获得使用权益,要确认自身是否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且他处无房,符合条件可申请继续承租。
(二)已购产权且登记在父母名下的福利房,父母去世后,若没有遗嘱,子女等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均等分配;若有遗嘱指定子女继承,子女按遗嘱继承产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1.承租公房性质的福利房,子女无直接产权。不过,与原承租人共住且他处无房等符合条件的子女,可继续承租。
2.已购产权且登记在父母名下的福利房,父母去世后,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可按份额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份额一般均等。
3.若父母立遗嘱指定子女继承,子女按遗嘱继承产权。总之,要依福利房性质和有无遗嘱确定子女权属。
结论:
福利房子女权属认定要依据福利房性质及父母是否有遗嘱等情况确定。承租公房子女通常无直接产权,符合条件可继续承租;已购产权福利房,父母去世无遗嘱按法定继承,有遗嘱则按遗嘱继承。
法律解析:
对于承租的福利公房,其产权不归个人,子女没有直接的产权归属,但符合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且他处无房等条件的子女,可继续承租。已购买产权且登记在父母名下的福利房,在父母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与配偶、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按份额均等继承房产。若父母立下遗嘱指定子女继承,子女就按遗嘱继承该福利房产权。由于福利房子女权属认定涉及多种情形和法律规定,若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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