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夫妻间赠与房产,完成过户登记且明确为受赠方个人财产的,动迁补偿归受赠方;未明确的,可能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考虑多因素。未过户的,赠与人可行使撤销权,动迁权益依具体情况确定。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夫妻间赠与房产完成过户登记后物权发生转移。若赠与明确为受赠方个人财产,动迁补偿作为房产的转化形式,自然归受赠方个人。若未明确且在婚姻存续期,会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分割时综合考量财产来源、婚姻时长、双方贡献等因素,同时照顾女方、子女及无过错方权益。而赠与房产未过户时,赠与人有任意撤销权,动迁权益分配需结合实际情况和证据判定。若遇到此类复杂的房产赠与及动迁权益分配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1.夫妻间赠与房产完成过户登记后,房产归受赠方。若赠与明确为受赠方个人财产,动迁补偿也归其个人,另一方无分配权;若未明确且在婚姻存续期,可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动迁补偿双方共有,分割时一般均等,同时考虑财产来源、婚姻时长、双方贡献等,适当照顾女方、子女和无过错方。
2.若赠与房产未过户,赠与人在过户前可撤销赠与,动迁权益要结合具体情况和证据确定分配。
3.为避免纠纷,赠与房产时应明确赠与性质并签订书面协议,及时办理过户登记。动迁时双方可友好协商补偿分配,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分析:
(1)夫妻间赠与房产完成过户登记后,房产归受赠方。若赠与明确为受赠方个人财产,动迁补偿通常也归受赠方,另一方无分配权。
(2)若赠与未明确为个人财产,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动迁补偿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一般均等分配,但会综合财产来源、婚姻存续时长、双方贡献等因素,适当照顾女方、子女及无过错方权益。
(3)若赠与房产未过户,赠与人在过户前可行使任意撤销权。此时动迁权益需结合具体情况和证据确定分配。
提醒:夫妻间赠与房产时应明确赠与性质并及时办理过户。遇到动迁权益分配纠纷,因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完成过户登记且赠与明确为受赠方个人财产,另一方应尊重受赠方对动迁补偿的支配权,不主张分配。
(二)完成过户登记但未明确赠与性质,双方可先协商动迁补偿分配;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综合财产来源、婚姻存续时长、双方贡献等因素,适当照顾女方、子女及无过错方权益进行分割。
(三)赠与房产未过户,赠与人可行使任意撤销权,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和证据,通过协商或诉讼确定动迁权益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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