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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误工费算多久合适

樊** 北京-石景山区 人身侵权咨询 2025.12.12 16:59:57 369人阅读

一般来说,误工费算多久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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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计算需结合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数额。误工时间确定分两种情形,有固定收入的,以医疗机构证明为准,结合病历等确定治疗与休息时间;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收入状况计算也分情况,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收入算;无固定收入按近三年平均收入算,无法举证则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算。

解决措施与建议:
1.受害人应及时让医疗机构出具准确误工时间证明。
2.有固定收入者保留好工资流水等收入减少的证据。
3.无固定收入者尽量收集近三年收入证据,以便准确计算误工费。

2025-12-12 22:45: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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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误工费计算以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为关键要素。误工时间的确定存在不同情形,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医疗机构的证明是确定依据,会综合病历等判定治疗与休息时间。
(2)若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能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涵盖从受伤影响工作到定残前一日的时间段。
(3)收入状况的计算也有差异,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收入算;无固定收入先按近三年平均收入算,无法举证则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提醒:
计算误工费时要准确收集相关证明材料,不同情况计算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精准计算。

2025-12-12 21:16: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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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定误工时间
若有固定收入,以医疗机构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给出的证明来确定治疗和休息所需时间作为误工时间。若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从受伤耽误工作之日起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二)计算收入状况
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无法举证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5-12-12 19:29: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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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误工费计算方式为误工时长乘以收入状况。
2.误工时长确定分情况:有固定收入者,按医疗机构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收入状况计算也分情况: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算;无固定收入按近三年平均收入算,无法举证则参照当地同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算。

2025-12-12 19:28: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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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误工费计算时长依具体情况确定,用误工时间乘以收入状况得出数额。
法律解析:
误工时间确定分两种情况。若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确定治疗和休息所需时间;若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状况方面,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收入算,无固定收入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算,无法举证则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了解这些规定,能让大家在遇到涉及误工费的情况时,清楚如何合理计算。如果在误工费计算或相关法律问题上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得到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

2025-12-12 18:57:33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形有哪些一、哪些属于事实认定错误认定事实上确有错误,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案件所认定的主要事实或重要情节不清楚,缺乏足够的证据为根据,或者认定的案件主要事实和证据与结论之间存在矛盾(二)发现了新事实、新证据,证明原来认定的事实是错误的(三)发现当事人伪造证据,或证人作伪证、鉴定人提供假鉴定、翻译人提供假翻译等情况,故意陷害他人,致使案情虚构,与实际情形严重背谬(四)发现本案的侦查、检察或审判人员犯有罪,故意歪曲案情,,作出枉法裁判的,等等。二、哪些属于法律适用错误所谓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应作广义的解释,既指适用刑事实体法的错误和严重违反刑事程序法的错误。主要表现在:(一)对行为人的行为在法律认定上发生重大错误,混淆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或者是把合法行为认定为犯罪,或者是把犯罪行为认定为无罪(二)没有正确适用法律条文,对案件性质、罪名认定错误,应该适用的法律和条文没有适用,不应该适用的法律和条文却适用了(三)案件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免除刑罚或者从重、加重情节没有加以考虑,因而没有根据法律进行判处和定罪量刑(四)原判定性、定罪虽然正确,但量刑畸轻、畸重,超出了法定刑界限,显失公正的的(五)严重违反诉讼程序,或发现严重情形,可能引起错误裁判的,等等。这些申诉理由为司法人员审查申诉提供了依据,但在实践中,申诉人提出申诉理由不会那么确切,通常都是认为案件认定的事实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者认为原判处刑过重或不应判刑,而要求改判、从轻或免除刑罚;或者认为原判判处过轻,而要求加重、从重判处;等等。如果申诉人有足够理由说明这类案情,就具备了申诉理由,司法机关应当接受申诉并立案审查直至再审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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