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回孩子抚养权,需准备身份、亲子关系、抚养权归属等基本证件,以及证明自身更适合抚养孩子的材料。
1.基本证件材料:身份证是参与诉讼或协商的基本身份证明;孩子出生证明可证实亲子关系;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能证明孩子此前抚养权归属。
2.优势证明材料:收入证明体现经济能力,保障孩子生活;居住证明证明有稳定居住环境;孩子八周岁以上的意愿声明可表达其跟随意愿。
3.解决措施:收集好上述证件和材料后,可先与对方协商变更抚养权,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1)身份信息证明是要回孩子抚养权的基础,身份证能明确当事人身份,便于在诉讼或协商过程中准确识别。
(2)孩子出生证明是确认亲子关系的关键文件,是主张抚养权的重要依据。
(3)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能清晰呈现孩子之前的抚养权归属,为后续变更抚养权提供背景信息。
(4)证明自身更适合抚养孩子的材料很重要。收入证明可体现经济实力,保障孩子生活质量;居住证明能表明有稳定的居住环境,利于孩子成长;孩子八周岁以上的意愿声明,法院在判决时会予以重视。
(5)在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先协商再诉讼是合理的流程,协商可和平解决问题,协商不成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提醒:
准备材料时要确保其真实性和有效性,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解决方案。
(一)在收集材料时要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收入证明可由工作单位开具,居住证明可找居委会或物业出具。
(二)对于孩子意愿声明,要确保是孩子真实意思表示,避免诱导孩子。
(三)与对方协商时,要保持理性和冷静,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进行沟通。
(四)向法院提起诉讼时,要按照法院的要求和流程进行操作,准备好起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要回孩子抚养权,需准备的材料如下:
一是身份类材料,身份证证明个人身份,孩子出生证明证实亲子关系,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说明之前抚养权归属。
二是抚养能力材料,收入证明体现经济实力,居住证明证明有稳定住所,孩子八周岁以上要有其意愿声明。
可先和对方协商变更抚养权,协商无果就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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