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在一般医患纠纷中,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若患者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就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以及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存在过错、诊疗行为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在特殊情形下,如医疗机构在紧急情况未履行相应诊疗义务、违反诊疗规范、隐匿或拒绝提供病历资料、伪造篡改销毁病历资料等,适用过错推定。此时举证责任倒置,由医疗机构来证明自己无过错。
提醒:
患者在就医时应妥善保存病历等相关资料,以便在纠纷发生时履行举证责任;遇到特殊情形纠纷时,医疗机构需积极举证自证清白,不同案情举证责任和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患者举证责任:若患者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要对在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事实进行证明,同时需证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存在因果关系。比如患者要准备好就诊的病历、检查报告等证明就诊事实,提供医疗鉴定报告等证明过错和因果关系。
(二)医疗机构举证责任:在特殊情形下,像因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其近亲属意见但医疗机构未尽诊疗义务、违反诊疗规范、隐匿或拒绝提供病历资料、伪造篡改销毁病历资料等,医疗机构要举证自己无过错。例如医疗机构可提供完整规范的诊疗记录、操作流程说明等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1.通常情况下,医患纠纷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若患者要求医疗机构赔偿,就得证明自己曾在该机构就诊、受到损害,还要证明机构及人员有过错,且诊疗行为与损害有因果关系。
2.特殊情形下适用过错推定。比如紧急时未取得患者或亲属意见且未尽诊疗义务、违反诊疗规范、隐匿或拒提供病历、伪造篡改销毁病历等,这时由医疗机构证明自己无过错。
结论:
医患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分一般情况和特殊情况,一般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由患者举证,特殊情形适用过错推定由医疗机构举证自己无过错。
法律解析:
在医患纠纷中,通常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来分配举证责任。若患者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就需要证明自己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了损害,还要证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存在过错,以及诊疗行为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不过,当遇到特殊情形,比如在紧急抢救生命垂危患者且无法取得患者或其近亲属意见时,医疗机构未尽相应诊疗义务;或者存在违反相关诊疗规范规定、隐匿或拒绝提供纠纷相关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销毁病历资料等情况,就适用过错推定,此时由医疗机构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由于医患纠纷举证责任分配情况较为复杂,若你在这方面遇到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医患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应区分不同情况。通常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患者若主张医疗机构担责,要对到该机构就诊、自身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有因果关系进行举证。
2.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形下,适用过错推定,由医疗机构举证自己无过错。这些特殊情形包括在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其近亲属意见时,医疗机构未尽相应诊疗义务;违反诊疗规范;隐匿或拒绝提供纠纷相关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销毁病历资料等。
3.建议患者在就诊时妥善保存病历等相关资料,以便在需要时能顺利举证。医疗机构应严格遵守诊疗规范,妥善保管病历资料,遇到纠纷时积极举证自证清白,避免因资料问题陷入不利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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