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撤销合同适用除斥期间,除斥期间有不同时长规定,如一般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重大误解是九十日,受胁迫是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除斥期间经过,撤销权消灭,不能再撤销合同。
2.若因除斥期间已过无法撤销合同,但合同存在其他问题,可采取不同措施。若一方违约,可依据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若合同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可主张合同无效。
3.遇到上述情况,要收集整理相关证据,根据具体合同问题,向法院提起违约之诉或确认合同无效之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撤销合同适用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不同。一般情况下,除斥期间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重大误解情形下为九十日;当事人受胁迫时,是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当除斥期间经过,撤销权便会消灭,不能再行使撤销权来撤销合同。
(2)若因除斥期间已过无法撤销合同,但合同存在诸如一方违约等其他问题,可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对方违约责任。若合同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还能主张合同无效。
(3)遇到上述情况,要收集整理相关证据,依据具体情况,向法院提起违约之诉或确认合同无效之诉。
提醒:
除斥期间是固定不变的,务必留意除斥期间的计算和截止时间。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明确除斥期间情况
仔细确定合同撤销的除斥期间是否真的已过,若对期间计算有疑问,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二)追究违约责任
若除斥期间已过不能撤销合同,但存在一方违约情况,查看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收集对方违约的证据,按照约定追究其责任。
(三)主张合同无效
若合同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收集能证明合同违法的证据,向法院主张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1.撤销合同用除斥期间,不用诉讼时效。一般自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重大误解九十日,受胁迫的从胁迫行为终止起一年。除斥期过,撤销权消灭,不能再撤销合同。
2.除斥期过无法撤销合同,但合同有其他问题,如一方违约,可按约定追究责任;合同违法,可主张无效。
3.要收集证据,依具体情况向法院提违约或确认合同无效之诉。
结论:
撤销合同适用除斥期间,除斥期间经过撤销权消灭,无法撤销合同,但可依合同问题追究违约责任或主张合同无效。
法律解析:
撤销合同的权利受除斥期间限制,而非诉讼时效。一般情况下,除斥期间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重大误解为九十日,受胁迫情形则从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算一年。一旦除斥期间届满,撤销权便不复存在,不能再行使撤销权来撤销合同。不过,即便无法撤销合同,若合同存在违约情况,可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对方违约责任;若合同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可主张合同无效。此时,需收集整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违约之诉或确认合同无效之诉。若你在合同方面遇到此类法律问题,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将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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