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放水钱(放高利贷)一般不属于诈骗,但在放贷过程中使用欺骗手段或涉及套路贷时,可能构成诈骗。
法律解析: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放高利贷通常是借贷双方就借款事宜达成一致,出借人以高于法定标准利率提供借款,借款人自愿接受该利率并获取借款,不存在一方故意欺骗另一方来非法占有财物的情况,所以一般不构成诈骗。然而,若放贷人在放贷时采用欺骗手段,像虚构借款用途诱导他人借款且无归还打算,或者隐瞒关键信息使借款人产生错误认识而借款,这就可能符合诈骗的构成要件。此外,若放贷行为属于套路贷,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等方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也涉嫌诈骗犯罪。如果遇到类似复杂的借贷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了解自身权益和应对措施。
1.放水钱(放高利贷)通常不构成诈骗。诈骗是用欺骗方法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放高利贷是双方就借贷达成一致,借款人自愿接受高利率借款,不存在一方故意欺骗非法占有财物情况。
2.当放贷人使用欺骗手段时可能构成诈骗。比如虚构借款用途诱导借款且不打算归还,或隐瞒关键信息使借款人产生错误认识而借款,这种行为符合诈骗特征。
3.若放贷涉及套路贷则涉嫌诈骗犯罪。套路贷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等方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已构成诈骗行为。
建议放贷人遵守法律法规,以合法合规的方式进行借贷活动;借款人要提高警惕,仔细审查借贷条款,避免陷入诈骗陷阱。
法律分析:
(1)放水钱即放高利贷通常不属于诈骗。诈骗是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放高利贷是双方就借贷达成一致,出借人以高利率提供借款,借款人自愿接受并获取借款,不存在故意欺骗以非法占有财物情况。
(2)若放贷人在放贷时使用欺骗手段,如虚构借款用途诱导借款且不打算归还,或隐瞒关键信息让借款人产生错误认识而借款,可能构成诈骗。
(3)当放贷行为涉及套路贷,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等方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时,涉嫌诈骗犯罪。
提醒:借贷双方都要注意辨别正常借贷与诈骗的区别,遇到放贷行为异常时需提高警惕,复杂情况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对于出借人,要合法合规放贷,不使用欺骗手段,如不虚构借款用途、不隐瞒关键信息,避免陷入套路贷操作,严格按照法定利率标准提供借款。
(二)对于借款人,要仔细审查借款合同,了解借款利率、还款方式等关键信息,不轻易被放贷人虚构的内容诱导,若发现放贷人有欺骗行为,及时保留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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