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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没离婚写的合同有效吗

熊* 上海-松江区 离婚咨询 2025.12.11 08:25:08 498人阅读

夫妻没离婚写的合同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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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夫妻没离婚时签订的合同一般有效,但需满足体现双方真实意思、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条件,涉及限制人身权利的条款通常无效。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包括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以及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合同,若能满足这些条件,合同就会受到法律保护,像婚内财产约定合同,对财产相关事宜进行约定,只要符合要求,就能保障双方权益。然而,若合同条款涉及限制人身权利,如限制一方提出离婚的权利,这与婚姻自由原则相冲突,此类条款是无效的。所以,判断夫妻婚内合同的效力,关键在于依据合同具体内容和法律规定来确定。如果您在夫妻合同效力判断方面存在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准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11 13:09: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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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没离婚时签订的合同通常有效,但需满足体现双方真实意思、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条件。像婚内财产约定合同,只要符合这些条件就受法律保护。
2.若合同涉及限制人身权利,如限制一方提出离婚的条款,会因违反婚姻自由原则而无效。
3.判断合同是否有效,需依据合同具体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建议夫妻签订合同前仔细考虑合同内容,确保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在合同起草过程中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避免出现无效条款。若对合同效力存疑,及时寻求法律帮助。

2025-12-11 11:2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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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的合同,通常具有法律效力,但要满足特定条件。真实意思表示是基础,即双方是自愿且无欺诈、胁迫等情况签订合同。
(2)合同内容至关重要,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像夫妻婚内财产约定合同,只要符合这些条件,就会受到法律保护。
(3)然而,若合同涉及限制人身权利,如限制一方提出离婚等条款,由于违反婚姻自由原则,这类条款是无效的。判断合同是否有效,需依据具体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

提醒:
签订婚内合同前,应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避免出现限制人身权利等无效条款。不同案情对应不同处理方式,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2-11 11:15: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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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签订夫妻合同前要确保双方是自愿的,没有被欺骗或强迫,可通过聊天记录、协商过程录音等留存证据证明是真实意思表示。
(二)在拟定合同内容时,仔细审查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公序良俗,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把关。
(三)避免在合同中设置限制人身权利的条款,比如不得提出离婚、限制一方人身自由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025-12-11 10:06: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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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没离婚时签的合同通常有效,但要满足条件。合同需是双方真实意愿,无欺诈、胁迫等情况。
2.合同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强制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像婚内财产约定合同,只要符合条件就受保护。
3.若合同限制人身权利,如限制一方提出离婚,会因违反婚姻自由原则而无效。判断合同效力要结合内容和法律规定。

2025-12-11 09:55:41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权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例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A与B系夫妻关系,A以自己的名字对外借钱给C,双方没有约定财产制,则一般也属于婚姻期间的共同债权,A、B可以共同主张债权。  2、夫妻共同债权有什么法律特征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夫妻共同债权一般具有三项法律特征:一是债权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结婚前或离婚后形成的债权均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二是债权须合法。以损害国家、集体或社会公共利益而形成的债权,不构成合法的夫妻共同债权;三是债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基础,以《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五种夫妻个人财产为基础的债权不构成夫妻共同债权,如一方向第三方出借的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依法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四是债权债务关系由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对外缔结。  结合审判实践看,夫妻共同债权大致有这样几种表现形式:一是夫妻双方共同对外缔结;二是夫妻双方同意由一方对外缔结;三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不知情,事后知晓并默认;四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知情后明确表示反对的;五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时才知情的;六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后才知情的。  3、如何理解“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是夫妻共同财产  债权,用法律术语讲,是指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的民法上权利。简单举例来说,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就是别人欠夫妻的钱。这部分钱,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条第(5)项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同时《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处理权,擅自处分可以撤销或要求赔偿,离婚时依法予以分割。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权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例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A与B系夫妻关系,A以自己的名字对外借钱给C,双方没有约定财产制,则一般也属于婚姻期间的共同债权,A、B可以共同主张债权。  2、夫妻共同债权有什么法律特征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夫妻共同债权一般具有三项法律特征:一是债权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结婚前或离婚后形成的债权均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二是债权须合法。以损害国家、集体或社会公共利益而形成的债权,不构成合法的夫妻共同债权;三是债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基础,以《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五种夫妻个人财产为基础的债权不构成夫妻共同债权,如一方向第三方出借的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依法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四是债权债务关系由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对外缔结。  结合审判实践看,夫妻共同债权大致有这样几种表现形式:一是夫妻双方共同对外缔结;二是夫妻双方同意由一方对外缔结;三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不知情,事后知晓并默认;四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知情后明确表示反对的;五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时才知情的;六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后才知情的。  3、如何理解“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是夫妻共同财产  债权,用法律术语讲,是指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的民法上权利。简单举例来说,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就是别人欠夫妻的钱。这部分钱,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条第(5)项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同时《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处理权,擅自处分可以撤销或要求赔偿,离婚时依法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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