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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属于企业法人,拥有独立财产和财产权,需用全部财产偿还公司债务。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认缴出资额担责,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按认购股份担责。
3.公司破产时,管理人接管财产,清算、评估、处理和分配。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按顺序偿债,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务则按比例分配。
4.破产程序结束,未清偿债务消灭,一般股东无需额外担责,出资不实等法定情形除外。
2025-12-10 17:39: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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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公司作为企业法人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担责,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缴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担责。公司破产后按程序清偿债务,破产程序终结未清偿债务消灭,股东一般无额外责任,特殊法定情形除外。
法律解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地位,有独立财产权,这意味着公司能以自身全部财产去承担债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责任有限,分别按认缴出资额和认购股份来担责。公司破产时,管理人会接管财产进行清算等工作,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按法定顺序偿债,若财产不足同一顺序按比例分配。正常情况下,破产程序结束未清偿债务消灭,股东不用额外担责。不过,要是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法定情形,就需承担相应责任。如果您在公司债务、股东责任等方面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
2025-12-10 16:00: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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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作为企业法人,有独立财产和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担责。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缴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负责。
1.公司破产时,管理人接管财产进行清算等工作。破产财产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按法定顺序偿债。若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务,按比例分配。
2.破产程序结束,未清偿债务消灭,通常股东无需额外担责。但如果存在股东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法定情形,股东仍需承担相应责任。
为避免风险,公司应规范运营,确保股东足额出资,杜绝抽逃出资等行为。在破产程序中,管理人要严格履职,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
2025-12-10 14:12: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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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公司作为企业法人,具备独立法人财产和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承担债务责任,这明确了公司的独立责任主体地位。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缴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负责,体现了股东有限责任原则,降低了股东投资风险。
(3)公司破产时由管理人接管财产并进行清算等工作,保障了破产程序的有序进行。破产财产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按法定顺序偿债,不足时按比例分配,确保了公平性。
(4)破产程序终结后,一般情况下股东无需额外担责,但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法定情形下除外,这对股东的出资行为进行了约束。
提醒:股东应确保如实出资,避免抽逃出资等行为,以免在公司破产时承担额外责任。不同公司破产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2-10 12:38: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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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公司正常运营,股东要按规定足额出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缴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担责,避免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况。
(二)当公司进入破产程序,股东应配合管理人工作,如实提供公司财产相关信息。
(三)若对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可通过合法途径提出,如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2025-12-10 12:24:1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