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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孩子两岁后,法院判抚养权会综合考量确定优先抚养条件。
2.已绝育或丧失生育能力的一方,优先考虑。
3.孩子与其生活久,改变环境不利成长的一方,有优势。
4.无其他子女的一方,优先于有其他子女的一方。
5.一方患病或有不利子女身心情形,对方优先获抚养权。
6.抚养条件相近,孩子随祖辈生活久,祖辈愿且能帮忙照顾的,可作优先条件。
2025-12-09 15:57: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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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孩子过两岁,法院判抚养权会综合考量多因素确定优先抚养条件。
法律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支持,在确定孩子抚养权时会综合判断。一方已绝育或丧失生育能力、子女与其生活久改变环境不利成长、无其他子女而对方有等情况会被优先考虑。而一方有久治不愈传染病等不利子女身心健康情形,对方会优先获抚养权。若父母抚养条件基本相同,子女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老人有能力且要求照顾孩子,这也可作为优先条件。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合法权益。如果在抚养权问题上有疑惑或遇到相关法律纠纷,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2-09 14:55: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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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孩子过两岁后,法院判决抚养权会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优先抚养条件。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久改变环境不利成长、无其他子女而对方有其他子女的一方,在抚养权争夺上有优势。
2.若一方有久治不愈传染病等严重疾病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另一方优先获得抚养权。当父母抚养条件基本相同且都要求直接抚养时,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老人有能力照顾的,可作为优先抚养条件。
3.建议有争取抚养权意愿的当事人,收集自身有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如绝育证明、孩子长期生活环境证明等;若对方存在不利孩子成长的情况,也应积极收集证据。同时可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沟通,争取他们的支持并提供相应帮助照顾孩子的证明。
2025-12-09 14:01: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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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在孩子过两岁后,法院判决抚养权会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一方,在争取抚养权时会被优先考虑,这体现了对其生育状况的特殊考量。
(2)孩子随一方生活时间长,改变环境对其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该方在抚养权争夺中具有优势,因为稳定的生活环境对孩子成长至关重要。
(3)无其他子女的一方相对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情况,会更优先获得抚养权,这有助于保障孩子能得到更多的关注与资源。
(4)若一方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等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对方优先获得抚养权,以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
(5)当父母抚养条件基本相同时,若孩子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老人有能力且要求照顾孩子,这可作为一方直接抚养孩子的优先条件。
提醒:抚养权判决涉及众多复杂因素,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2-09 12:16: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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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想争取抚养权,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可提供相关医疗证明作为优先抚养的依据。
(二)若孩子随自己生活时间长,可收集孩子的生活轨迹证据,如学校证明、邻居证言等,证明改变环境对孩子成长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的一方,可提供相关证明,如独生子女证等,以突出自身优势。
(四)发现对方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可收集医院诊断证明、相关不良行为的证据等。
(五)孩子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多年的,可让老人出具愿意且有能力照顾孩子的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规定,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2025-12-09 11:38:4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