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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最低的范围数额是多少

颜* 黑龙江-大庆 合同违约咨询 2025.12.08 11:32:50 479人阅读

违约金最低的范围数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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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未对违约金最低数额作明确规定,其数额一般由当事人自行约定。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
2.司法实践里,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时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综合考量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和预期利益等因素,依据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衡量。
3.鉴于此,违约金数额需结合具体合同和实际损失判断,不存在统一最低标准。建议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根据可能的损失合理约定违约金数额,以保障自身权益。若发生纠纷,及时收集实际损失的证据,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合理诉求。

2025-12-08 17:39: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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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法律对违约金最低数额范围未作明确规定,当事人可自行约定违约金数额,这给予了合同双方一定的自主性。
(2)当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造成的损失时,当事人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增加,以此保障受损方的合法权益。
(3)在司法判定中,法院或仲裁机构会综合实际损失、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和预期利益等因素,依据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衡量裁决,这意味着违约金的确定需结合具体案件情况。

提醒:
在约定违约金时应考虑实际情况,避免约定过低或过高。因不同合同情况差异大,遇到问题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分析。

2025-12-08 16:03: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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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签订合同时,当事人应充分预估可能造成的损失,合理约定违约金数额,避免约定过低难以弥补损失。
(二)若发现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要及时收集实际损失的相关证据,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增加违约金。
(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留意合同履行情况、自身和对方的过错程度等因素,以便在涉及违约金纠纷时能全面阐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2025-12-08 15:56: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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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没明确规定违约金最低数额范围,一般由当事人自己约定。

2.若约定的违约金比造成的损失少,当事人能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提高。

3.司法实践里,法院或仲裁机构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综合合同履行、当事人过错、预期利益等因素,依据公平和诚信原则裁决。

4.违约金数额要结合具体合同和实际损失判断,无统一最低标准。

2025-12-08 14:01: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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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法律未规定违约金最低数额范围,其数额由当事人约定,需结合具体合同和实际损失判断。
法律解析:
违约金数额一般由当事人自行约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其最低数额范围。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在司法实践里,法院或仲裁机构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综合考虑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和预期利益等因素,按照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裁决。这意味着违约金数额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不存在统一的最低标准。如果在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你对违约金的相关问题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08 12:39:16 回复

一、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缔结合同的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基于其主观过错而违反法定义务,致使欲订立的合同未能订立或无效,对无过错的一方因信赖合同有效而受到损害所承担的赔偿责任。从现有的法律规定中可以看出,缔约过失的赔偿范围是信赖利益的损失。当对合同缔结持善意信赖的缔约的人的信赖的利益受到损害时,行为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二、如何确定信赖利益的赔偿数额为使受到损害的一方当事人得到法律救济,加大缔约过失责任的执行力度,在审判实践中应从以下几方面来确定信赖利益的赔偿数额问题:(一)实际赔偿原则。以实际损失为限确定的赔偿数额既包括直接损失,也包括间接损失,但对间接损失要严格限制,不得任意扩大。具体应包括以下几项:缔约人支付的缔约费用;缔约人所遭受的人身、财产利益的直接损失;劳动收入的损失;法定和自然的孳息损失;利润损失;丧失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机会的损失。(二)合理预见原则。信赖利益的赔偿数额应限定在缔约时所能合理预见的范围内,无论缔约过失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有多大。受害人所应获得的赔偿数额不应该超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已经预见或能够预见的范围。(三)减轻损失原则。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根据是诚实信用原则,为了使受害人采用合理措施减轻损失,增进社会的整体利益,在缔约过程中缔约一方当事人已知对方当事人违反先合同义务,具有缔约过失行为,应采取合理或有效措施避免信赖利益受损失及扩大。否则,受害人不得就该部分损失请求赔偿。此外,合同法只规定了当对合同缔结持善意信赖的缔约人的信赖利益受到损害时,另一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没有规定这种责任的范围是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又包括精神损害赔偿,还是仅仅指物质损害赔偿。笔者认为,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应仅限于物质损害赔偿,对精神损失可以适用侵权行为责任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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