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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之间的债务该如何划分

陈** 重庆-江北区 债务债权咨询 2025.12.08 02:35:21 425人阅读

两人之间的债务该如何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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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书面协议时,确保协议为双方真实意愿且不违反法规强制规定,按协议划分债务。
(二)无协议时,判断债务形成原因,个人事务债务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承担;共同生活、经营等形成的债务是共同债务,双方连带清偿,一方偿还后可追偿另一方份额。
(三)对债务划分有争议,先协商,协商不成通过诉讼,由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2025-12-08 08:00: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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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书面协议时,按协议划分债务,协议需是双方真实意愿且不违法。

2.无协议则看债务成因,个人事务债务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承担;共同生活、经营产生的是共同债务,双方连带清偿,一方偿还后可追偿。

3.对债务划分有争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讼,由法院判决。

2025-12-08 07:41: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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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两人之间债务划分,有书面协议按协议约定;无协议则根据债务形成原因区分个人或共同债务;有争议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应遵循自愿、公平、诚信原则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两人若有关于债务划分的书面协议,且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那么就按照协议来划分债务。若没有协议,用于个人事务的债务认定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独自承担;为双方共同生活、经营等形成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双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方偿还后可向另一方追偿其应承担份额。当双方对债务划分产生争议时,可先自行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通过诉讼途径,由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如果您在债务划分方面存在疑问,可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08 06:19: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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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之间债务划分要根据具体情形处理。有书面协议时,按协议约定划分,但协议需是双方真实意思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若没有协议,要考量债务形成原因。用于个人事务的债务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独自承担;为双方共同生活、经营等形成的债务属共同债务,双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可要求任一方偿还全部债务,一方偿还后可向另一方追偿其应承担份额。

若对债务划分有争议,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由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判决。
建议双方在产生债务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债务划分。产生争议时,先友好协商,保留相关证据,若协商无果及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2025-12-08 04:56: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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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两人之间债务划分有书面协议时,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体现,且不违背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就按协议约定划分债务。
(2)没有协议的情况下,要考量债务形成原因。用于个人事务的债务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独自承担;为双方共同生活、经营等形成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双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可要求任一方偿还全部债务,一方偿还后可向另一方追偿其应承担份额。
(3)对债务划分有争议,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由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判决。

提醒:
签订债务划分协议时要确保合法有效。面对债务划分争议,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2-08 03:37:14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1)合同。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受到损失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另一方返还不当利益。(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费用。货款;加工款;租金;交货;货物运输;技术服务。对于前三种:贷款、加工款、租金,我们可归之为金钱债权,因为它们都是直接以货币为内容的。对于后三种,我们可称之为非金钱债权,它们不直接以金钱为内容,而是直接表现为一种行为、一种物或者智力成果。金钱债权,是我们最常见的债权,也是最重要的债权。从会计意义看,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应收补贴款告等。债务:从会计意义看,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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