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当法律程序走完且案件已过上诉期,判决、裁定生效后发现新证据,可依据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因为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属于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当事人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新证据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上一级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并阐述新证据情况及对案件结果的影响。
(2)若在执行程序中发现新证据,且该证据可能影响执行标的或执行依据,当事人可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说明新证据与执行案件的关联,由法院进行审查处理。
提醒:
申请再审和提出执行异议有严格的时间和程序要求,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一)已过上诉期,判决、裁定生效的情况:按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新证据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上一级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说明新证据情况及对案件结果的影响。
(二)在执行程序中发现新证据的情况:若影响执行标的或执行依据,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说明新证据与执行案件的关联,请求法院审查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1.案件过上诉期且判决、裁定生效后发现新证据,可按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若新证据能推翻原判决、裁定,可在知晓新证据6个月内,向上一级法院交再审申请书等,说明新证据情况及对结果的影响。
2.执行程序中发现新证据,若影响执行标的或依据,可向执行法院提执行异议,说明新证据与案件关联,请求审查处理。
结论:
法律程序走完后发现新证据,若案件已过上诉期,可按审判监督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若在执行程序中发现,可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当案件过了上诉期,判决、裁定生效后,若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当事人可将其作为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当事人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新证据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上一级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并阐明新证据情况及对案件结果的影响。而在执行程序中发现新证据,若可能影响执行标的或执行依据,当事人可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说明新证据与执行案件的关联,请求法院审查处理。若在法律程序中遇到发现新证据等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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