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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据大小写不一致还有效吗

李** 安徽-安庆 个人债务咨询 2025.12.05 07:10:25 405人阅读

借据大小写不一致还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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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据大小写不一致通常有效,它是证明借贷关系的重要凭证,只要能证明借贷事实,不影响其效力。
2.大小写金额不同时,法院结合其他证据认定借款金额。有转账记录,以实际转账金额为准。
3.无转账记录,一般以大写金额为准,因其不易篡改,能反映真实意思,还会考量交付方式等因素。
4.一方有证据证明实际借款金额与借据不同,法院会依证据认定。

2025-12-05 11:24: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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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借据大小写不一致通常有效,法院结合其他证据认定借款金额,有转账记录以实际转账金额为准,无转账记录一般以大写金额为准。
法律解析:
借据是证明借贷关系的重要凭证,只要能证明借贷事实存在,即便大小写金额不一致,通常也不影响其效力。当出现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情况时,法院会综合判断。如果有转账记录等证据,实际转账金额能直观反映借款的真实数额,所以会以此为准。若没有转账记录,由于大写金额不易被篡改,更能准确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一般会以大写金额认定借款数额。此外,法院还会考量交付方式、交易习惯等因素。若一方能拿出证据证明实际借款金额与借据表述不同,法院会依据证据作出认定。如果遇到借据大小写不一致等借贷纠纷方面的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5-12-05 09:27: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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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据大小写不一致通常是有效的,法院会结合具体情况认定借款金额。
1.借据是借贷关系的重要凭证,只要能证明借贷事实存在,即便大小写金额不同,一般也不影响其效力。
2.若有转账记录等证据,以实际转账金额为准。
3.若没有转账记录,一般以大写金额为准,因其不易被篡改,能更准确反映当事人真实意思。
4.法院还会综合考量交付方式、交易习惯等因素。若一方有证据证明实际借款金额与借据表述不同,法院会依据证据作出认定。

建议在书写借据时,仔细核对大小写金额,确保一致。同时,尽量保留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据,以避免纠纷。

2025-12-05 08:22: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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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借据是证明借贷关系的关键凭证,即便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只要能证明借贷事实存在,借据通常依然有效。
(2)当出现大小写金额差异时,若存在转账记录等证据,法院会以实际转账金额来认定借款金额。
(3)在没有转账记录的情况下,一般以大写金额为准,因为大写相对更难篡改,能更精准体现当事人真实意愿。
(4)法院还会综合交付方式、交易习惯等因素来判断。若一方能提供证据证明实际借款金额与借据表述不同,法院会依据证据作出认定。

提醒:
书写借据时应确保大小写金额一致,避免纠纷。若已出现大小写不一致情况,要及时收集能证明实际借款金额的证据,如有疑问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2-05 07:54: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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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留转账记录等关键证据,在借据大小写金额不一致时,转账记录能直接证明实际借款金额,可作为认定借款数额的重要依据。
(二)若没有转账记录,因大写金额更难篡改,能体现当事人真实意思,所以要重视大写金额的准确性。
(三)提供交付方式、交易习惯等方面的证据,法院会综合这些因素来认定借款金额。
(四)若有证据证明实际借款金额与借据表述不同,应及时向法院提交,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在借据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可依据此规定结合交易习惯等认定借款金额。

2025-12-05 07:39:00 回复

非法行医的处罚问题;第一,由于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赔偿义务人对遭受人身损害的患者具体赔偿范围: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第二,非法行医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如果你婶婶没有经过医院抢救和治疗,那么,死者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贴费、必要的营养费等项费用也就没有了。第三,受害者或者其家属除了可以主张上述费用外,还可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精神损害赔偿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第四,对于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和医疗费用不足、被抚养人生活费确需增加等情形,受害者还可以再次向人民。第五,如果该“医生”,属于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或者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则构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如果该“医生”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致使你婶婶死亡,能够证明该死亡结果与非法行医确有因果关系,那么该“医生”就构成了“非法行医罪”,依据我国《刑法》规定,“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六,如果构成“非法行医罪”,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由,由人民审判。同时受害死者家属应当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义务人按前述第二条、第三条的项目给予赔偿,请人民同时审判。第七,丧葬费的计算及法律依据: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规定的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受诉所在地”是指受诉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八,死亡补偿金的计算及法律依据: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应当注意的是要选定受诉,这是因为,死亡赔偿金是按照受诉地的标准计算,受诉地的选择与死亡赔偿金的数额有密切联系。所以当事人在前可查阅当地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选择标准高的所在地管辖更为有利,在选择受诉时,同时需考虑诉讼的成本,如路途远近、赔偿标准的差异比例、在当地诉讼是否方便、地方性保护等因素予以综合考虑。第九,交通费的计算及法律依据,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这里的交通费是指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实际发生的交通费,但办理丧葬事宜的家属不得超过2人。第十,误工费的计算及法律依据,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本案中的误工费是指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实际减少的误工费,但办理丧葬事宜的家属不得超过2人。第十一,住宿费的计算及法律依据,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规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本案中的住宿费是指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实际发生的住宿费。住宿费标准一般按国家机关处级以下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进行计算,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处级以下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标准×住宿时间。但办理丧葬事宜的家属不得超过2人。第十二,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及法律依据,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根据上述规定,在确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时,应当首先确定哪些人属于被扶养的人,然后依据年龄分别计算。确定被扶养人时,以“实际扶养”为判断标准,实际扶养属于事实上的扶养而非法律上的扶养,只要他们之间形成事实上的扶养关系,被扶养的人就可以请求赔偿义务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费用。被抚养人没有其他生活来源,是指被抚养人的生活来源主要依靠非得行医事件的受害人,在事件受害人死亡而不能再提供生活来源时,被抚养人难以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生活来源。向有关部门报案吧,看看到底是什么原因,还有责任的归责问题,如果是那个“医生”的责任,可以以非法行医罪他。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情节严重是指: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造成就诊人死亡是适用较重法定刑的情节。  非法行医罪的认定  (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5)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对病人伤亡结果存在间接故意的罪过而不是业务过失的罪过。因为,在认识因素上,行为人既对自己缺乏行医技能和控制病情发展的能力是明知的,又对病人在得不到有效及时治疗时会伤残直至死亡是明知的,所以不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在意志因素上,对病人的伤残、死亡采取了漠然视之,听之任之的放纵态度。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致怀孕被定罪需要哪些证据现场遗留物,嫌疑人的毛发,留有嫌疑人体液的物品等,可以提交给公安机关。也可以直接报案,由公安机关勘察现场,搜集证据,对被害人进行法医鉴定等等。怎样认定罪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的行为。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程度严重的)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应以罪论处。与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在未发病期间发生性行为,妇女本人同意的,不构成罪。在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时,不能以被害妇女作风好坏来划分。强行与作风不好的妇女发生性行为的,也应定罪。认定罪不能以被害妇女有无反抗表示作为必要条件。对妇女未作反抗表示、或者反抗表示不明显的,要具体分析,精心区别。女性可以判处罪吗可以。但是一般作为罪的从犯来处理。这个问题有点复杂的。本人以纯客观严肃的语言表述,务求准确,请勿带有色眼镜。首先,你要明白,我国只把女性被作为刑事犯罪来追究,男性无法作为罪受害者。通说认为,我国一般正义观中,女性的性权利(性自主权)更宝贵,值得用刑法来保护,因此侵犯女性的性自主权的行为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男性如果被侵犯,被害人最多只能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责任。其次,罪的既遂标准尚有争议,主要是究竟性器官(当然,是指的两性的,不然无所谓结合,即“交”)要结合到什么程度才既遂。但是“结合”是肯定的。女性在生理上无法与女性实现“结合”,所以女性无法成为侵害女性的主犯。最后,在男性实施女性时,参与、帮助,使得男性的行为足以达到罪的,可以以共犯论处,当然,处罚要轻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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