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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若涉刑事会否判刑

刘*** 河北-保定 民间借贷咨询 2025.12.04 06:31:43 438人阅读

民间借贷若涉刑事会否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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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避免民间借贷涉及刑事犯罪,出借人需仔细考察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和还款能力,不轻易相信过于美好的承诺,防止陷入诈骗陷阱。
(二)借款人不能套取金融机构贷款用于转贷牟利,应通过合法途径获取资金进行借贷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5-12-04 11:54: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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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间借贷若涉及刑事犯罪会被判刑。常见犯罪情形有两种,一是以骗钱为目的,用虚假手段骗取财物,构成诈骗罪;二是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获利,构成高利转贷罪。
2.若法院认定民间借贷构成犯罪,会按《刑法》量刑。像诈骗罪,数额较大判三年以下,可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判三到十年,有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判十年以上或无期,还有罚金或没收财产。

2025-12-04 10:00: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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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民间借贷涉及刑事犯罪会被判刑,常见情形有诈骗和高利转贷等,法院会依《刑法》量刑。
法律解析:
在民间借贷中,存在两种常见的刑事犯罪情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这种行为构成诈骗罪。而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牟利,则构成高利转贷罪。一旦法院认定民间借贷行为构成犯罪,就会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量刑。例如诈骗罪,根据数额大小和情节严重程度,量刑有所不同,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数额特别巨大的可能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民间借贷涉及刑事犯罪后果严重,为避免陷入法律风险,若遇到民间借贷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2-04 08:15: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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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涉及刑事犯罪会被判刑。常见情形包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构成诈骗罪,以及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牟利构成高利转贷罪。法院认定构成犯罪后会依据刑法量刑,像诈骗罪,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等,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等。

解决措施与建议如下:
1.出借人要谨慎审查借款人的信用和借款用途,避免陷入非法借贷。
2.金融机构应加强贷款审批管理,防止贷款被套取转贷。
3.公众要增强法律意识,了解民间借贷相关法律规定,不参与违法借贷活动。

2025-12-04 07:18: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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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民间借贷中,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就会构成诈骗罪。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益,破坏了正常的借贷秩序。
(2)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牟利的行为,会构成高利转贷罪。这不仅损害了金融机构的利益,也扰乱了金融市场的稳定。
(3)当法院认定民间借贷行为构成犯罪后,会依据《刑法》进行量刑。不同的犯罪情节对应不同的刑罚,如诈骗罪根据数额大小和情节严重程度,量刑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不等。

提醒:
民间借贷要合法合规,避免采用非法手段获取财物或套取贷款转贷。若对借贷行为的合法性存疑,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2025-12-04 06:41:56 回复

【法规名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颁布部门】最高人民【发文字号】法释[2007]14号【颁布时间】【实施时间】【效力属性】有效【法规编号】44954【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07年6月11日由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42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8月8日起施行。二○○七年七月二十三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2007年6月11日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429次会议通过法释〔2007〕14号)为正确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准确适用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一条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应适用的法律,是指有关国家或地区的实体法,不包括冲突法和程序法。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合同争议包括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终止以及违约责任等争议。第三条当事人选择或者变更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应当以明示的方式进行。第四条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通过协商一致,选择或者变更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当事人未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但均援引同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且未提出法律适用异议的,应当视为当事人已经就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作出选择。第五条当事人未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人民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时,应根据合同的特殊性质,以及某一方当事人履行的义务最能体现合同的本质特性等因素,确定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作为合同的准据法。(一)买卖合同,适用合同订立时卖方住所地法;如果合同是在买方住所地谈判并订立的,或者合同明确规定卖方须在买方住所地履行交货义务的,适用买方住所地法。(二)来料加工、来件装配以及其他各种加工承揽合同,适用加工承揽人住所地法。(三)成套设备供应合同,适用设备安装地法。(四)不动产买卖、租赁或者抵押合同,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五)动产租赁合同,适用出租人住所地法。(六)动产质押合同,适用质权人住所地法。(七)借款合同,适用贷款人住所地法。(八)保险合同,适用保险人住所地法。(九)融资租赁合同,适用承租人住所地法。(十)建设工程合同,适用建设工程所在地法。(十一)仓储、保管合同,适用仓储、保管人住所地法。(十二)保证合同,适用保证人住所地法。(十三)委托合同,适用受托人住所地法。(十四)债券的发行、销售和转让合同,分别适用债券发行地法、债券销售地法和债券转让地法。(十五)拍卖合同,适用拍卖举行地法。(十六)行纪合同,适用行纪人住所地法。(十七)居间合同,适用居间人住所地法。如果上述合同明显与另一国家或者地区有更密切联系的,适用该另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第六条当事人规避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该合同争议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七条适用外国法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该外国法律不予适用,而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履行的下列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三)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四)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股份转让合同;(五)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包经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同;(六)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非外商投资企业股东的股权的合同;(七)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购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非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合同;(八)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非外商投资企业资产的合同;(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其他合同。第九条当事人选择或者变更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为外国法律时,由当事人提供或者证明该外国法律的相关内容。人民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为外国法律时,可以依职权查明该外国法律,亦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证明该外国法律的内容。当事人和人民通过适当的途径均不能查明外国法律的内容的,人民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十条当事人对查明的外国法律内容经质证后无异议的,人民法院应予确认。当事人有异议的,由人民法院审查认定。第十一条涉及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民事或商事合同的法律适用,参照本规定。第十二条本院以前发布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人民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此条规定了再审的审查期限。扩展资料: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三类再审申请人民不予立案为依法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规范人民行政申请再审案件立案工作,最高人民今天发布《关于行政申请再审案件立案程序的规定》。该司法解释共15条,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司法解释规定,申请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不予立案:1、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2、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3、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前两种情形,人民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针对再审申请人提交的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司法解释明确,材料符合要求的,人民应当出具《诉讼材料收取清单》,注明收到材料日期,并加盖专用收件章。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人民应当将材料退回,并一次性全面告知其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予以补正;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补正且仍坚持申请再审的,人民应当裁定驳回其再审申请。此外,再审申请人提出的再审申请不符合规定的,人民应当当场告知。司法解释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再审申请,人民应当及时立案,并应自收到符合条件的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之日起5日内向再审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同时向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发送应诉通知书、再审申请书副本及送达地址确认书。因通讯地址不详等原因,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再审申请书副本等材料未送达当事人的,不影响案件的审查。司法解释明确,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再审期间为人民向当事人送达裁判文书之日起至再审申请人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之日止。申请再审期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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