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起诉对方但无其详细地址时可多途径解决。能从与对方有交集的第三方,像共同朋友、工作单位处询问地址;涉及合同纠纷的,查看之前签订的合同,里面或许有地址信息。
对于自然人,可凭身份证号码,申请法院开补充材料通知书,去公安部门查户籍登记地址;若是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注册地址。
获取地址且能送达的,可正常推进诉讼。若实在无法获取准确地址,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诉讼程序依旧能继续。
建议在日常交往中留意对方的地址信息并留存。涉及交易等情况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有效的送达地址,避免后续诉讼出现送达难题。
法律分析:
(1)起诉对方却没有其详细地址时,从与对方有交集的第三方处获取地址是可行办法,像共同朋友、工作单位等可能掌握对方地址信息。
(2)在涉及合同纠纷等情况时,之前签订的合同或许会包含对方地址,这是获取地址的重要线索。
(3)对于自然人,可借助其身份证号码,申请法院开具补充材料通知书,到公安部门查询户籍登记地址。
(4)若是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能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其注册地址。
(5)获取地址可正常送达则推进诉讼,无法获取准确地址,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公告期满视为送达,诉讼也能继续。
提醒:
不同案件获取地址方式可能不同,若遇到困难,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从第三方获取地址:可以向与对方有交集的共同朋友、工作单位等打听对方详细地址。
(二)查看合同:若存在合同纠纷,查看之前签订的合同,从中寻找对方地址信息。
(三)查询自然人户籍地址:对于自然人,凭借其身份证号码,申请法院开具补充材料通知书,到公安部门查询户籍登记地址。
(四)查询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注册地址:若是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其注册地址。
(五)公告送达:若实在无法获取准确地址,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公告期满视为送达,诉讼程序可继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起诉对方却无详细地址,可这样解决:
一是找与对方有交集的第三方询问,比如共同朋友、工作单位。
二是查看之前签订的合同,看其中是否有地址信息。
若对方是自然人,可用身份证号申请法院开补充材料通知书,去公安查户籍地址;若是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注册地址。
能送达地址就正常诉讼;实在无法获取,法院会公告送达,期满视为送达,诉讼可继续。
结论:
起诉对方无其详细地址,可通过从第三方获取、查看合同、申请查询户籍登记地址或企业注册地址等途径解决,无法获取准确地址时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推进诉讼。
法律解析:
在诉讼中准确的被告地址很关键。当没有对方详细地址时,从第三方获取地址是常见办法,共同朋友、工作单位等可能掌握相关信息。合同纠纷中,合同里往往会有对方地址。对于自然人,可凭身份证号码通过法院开具补充材料通知书到公安部门查户籍地址;对于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能查到注册地址。获取地址能送达就可正常诉讼,若实在无法获取,法院采取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诉讼程序可继续。如果在起诉过程中遇到地址查找难题或其他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准确有效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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