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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十级伤残赔偿数额要如何计算

杨* 福建-莆田 人身侵权咨询 2025.12.02 18:02:34 427人阅读

三个十级伤残赔偿数额要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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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个十级伤残赔偿要综合各项赔偿项目计算赔偿数额。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其中残疾赔偿金计算较复杂。
2.残疾赔偿金采用多等级伤残综合计算方法。确定一个主要伤残等级和附加伤残等级,十级伤残赔偿指数为10%,附加指数一般为2%。若一个十级为主伤残,另外两个为附加伤残,赔偿指数就是14%。计算公式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年限×赔偿指数,赔偿年限一般按20年算,60周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按5年算。
3.其他赔偿项目按实际发生费用和相关标准计算,最后把各项赔偿金额相加得出总赔偿数额。

建议在处理赔偿事宜时,及时收集好各项费用的凭证,可咨询专业律师确保赔偿计算准确合理。

2025-12-02 22:21: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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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确定赔偿项目是计算三个十级伤残赔偿数额的基础,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
(2)残疾赔偿金计算采用多等级伤残综合计算方法。先区分主伤残等级和附加伤残等级,十级伤残赔偿指数为10%,附加指数通常为2%。若一个十级为主伤残,另外两个为附加伤残,赔偿指数就是14%。
(3)残疾赔偿金根据公式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乘以赔偿年限再乘以赔偿指数。赔偿年限一般是20年,60周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
(4)其他赔偿项目按实际发生费用和相关标准确定,各项赔偿金额相加就是总赔偿数额。

提醒:不同地区赔偿标准有差异,案件情况也各不相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行具体分析。

2025-12-02 21:5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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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定赔偿项目和计算方式
1.明确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项目。
2.残疾赔偿金:若一个十级为主伤残,另外两个为附加伤残,赔偿指数为14%。计算公式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年限×14%。赔偿年限一般按20年算,60周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
3.其他赔偿项目:根据实际发生费用和相关标准计算。

(二)计算总赔偿数额
将各项赔偿金额相加得出最终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2025-12-02 20:46: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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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定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

2.计算残疾赔偿金,涉及多等级伤残综合计算。以一个十级为主伤残,另外两个为附加伤残,赔偿指数是14%(主伤残10%+附加2%+附加2%)。公式为受诉法院地相关收入×赔偿年限×14%,赔偿年限大多20年,60岁以上增一岁减一年,75岁以上按5年算。

3.其他项目按实际费用和标准算,各项相加得总赔偿额。

2025-12-02 19:17: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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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三个十级伤残赔偿数额要先确定赔偿项目,残疾赔偿金采用多等级伤残综合计算,其他项目按实际发生费用和标准算,各项相加得出总赔偿数额。
法律解析:
伤残赔偿涉及多个赔偿项目,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其中残疾赔偿金计算特殊,需确定主次伤残等级。若一个十级为主伤残,另外两个为附加伤残,赔偿指数是14%。计算公式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乘以赔偿年限乘以赔偿指数,赔偿年限一般20年,60周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按5年算。其他赔偿项目按实际发生费用和相关标准确定。最后将各项赔偿金额相加得出总赔偿数额。如果遇到伤残赔偿计算的具体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合理的赔偿方案。

2025-12-02 18:53:01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对于同一器官或者系统多处损伤,或一个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时受到损伤者,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如果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如果两项及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也就是说你的伤情可以晋级为九级伤残!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对赔偿的标准和计算方法都是不一样的,存在一定的地域差异。关于工伤理赔这个问题,我可以给你提供一个参考数据,这个参考的依据是按照各地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中所规定的赔偿标准计算的。达到最低十级及以上伤残的有三项赔偿,分别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社保支付给伤者)、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社保支付给伤者--也有些地区规定该项赔偿由企业支付给伤者)、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由企业支付给伤者)。没解除劳动合同(意思就是你还在这个单位继续工作)只领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有些地方没解除劳动关系也可以领到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果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才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不解除劳动合同,则暂时得不到。以下举例广东省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9级伤残赔付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本人9个月工资。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赔偿本人8个月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赔偿本人2个月工资。湖北省《工伤保险条例》又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九级伤残为10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九级伤残为12个月。而《浙江省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9级伤残赔付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本人9个月工资。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赔偿本人4个月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赔偿本人4个月工资。而《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中对9级伤残的赔付标准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计发8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计发2个月。而江苏省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9级伤残赔付标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9级5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9级2.5万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未明确。(应该是9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单位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如用人单位未给从业人员购买社保,以上赔偿由用人单位参照上述赔偿标准全部自行承担。顺便说一句就是,有些用人单位在计算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时候,是按照实际收入计算,有些是按照社保缴费基数的基础工资计算,两者差异非常巨大!如十级伤残赔偿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工资的计算,假设你受伤前12个月平均实际收入工资为5000元,那么7乘以5000等于35000元;但社保局计算是按照缴费工资来算的,你受伤前12个月平均的工伤社保缴费工资基数单位给你报的2000元,社保局结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话就是7乘以2000等于14000元;那么35000减去14000就等于21000,这其中就存在了金额上的巨大差异;那么这个21000元就由用人单位来补给你(我们单位是这样做的)甚至是停工留薪的工资都是按照伤者正常的考勤工资计算,如他上班的工资是7000一个月,因为工伤不能上班,每个月照常发7000的工资给伤者。绝大多数的企业不可能这样做,最多发放基本工资,也就是说你正常月收入7000,你的基础工资只有2000,那么就只发2000给伤者,或者按照本地区平均工资发给伤者)包括后面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计算方式也是这样的。很多企业不愿意按照实际收入来赔偿给伤者,主要就是因为这样的计算出来的赔偿会导致企业的负担太重,成本太高,所以多数企业是按照社保的缴费工资来计算赔偿伤者(或者是按照本地区平均缴费工资计算),站在劳动者的角度来说,我们是可以要求企业按照实际工资来计算补偿的,甚至可以这样说,除了三项社保的补偿以外,我们还可以要求企业进行赔偿(当然,这个需要耗费法律资源、耗费自己的时间、精力、金钱)。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法律意见】十级工伤赔偿标准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住院伙食补助费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停工留薪期待遇(非法用工伤亡生活费)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2、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3、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4、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5、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6、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7、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8、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9、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10、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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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8.26 334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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