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构成诈骗共犯的“明知”分两种情况。确切知道,即有证据表明行为人清楚他人在实施诈骗,像被告知诈骗计划、看到相关文件。
2.应当知道,需结合认知能力和行为过程判断。如以不合理低价收购物品、交易隐蔽避开监管、事前与诈骗分子频繁联系却不核实、从事相关业务应察觉诈骗却未处理。
3.判断是否“明知”,要依据具体案件事实和证据全面分析。
结论:
构成诈骗共犯的明知情形分为确切知道和应当知道,需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和证据全面分析认定。
法律解析:
确切知道是指有证据能证明行为人明确知晓他人实施诈骗行为,像被告知诈骗计划、看到诈骗相关文件等情况。而应当知道需要结合行为人的认知能力、行为过程等综合判断,例如以明显不合理低价收购物品且无正当理由、交易方式异常隐蔽避开监管、事前与诈骗分子频繁联系且对异常情况未合理核实、长期从事相关业务依经验应能察觉诈骗迹象却未处理等。在司法实践中,判断行为人是否明知,不能仅凭单一因素,必须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认定。如果遇到涉及诈骗共犯认定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1.构成诈骗共犯的明知情形分为确切知道和应当知道。确切知道是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明确知晓他人实施诈骗行为,像被告知诈骗计划、看到相关文件等。应当知道需结合行为人的认知能力、行为过程等综合判断。
2.对于认定应当知道的情形包含多种。比如以明显不合理低价收购物品且无正当理由,交易方式隐蔽以避开监管,行为人事前和诈骗分子频繁联系却不对异常情况合理核实,长期从事相关业务依经验能察觉诈骗迹象却不处理等。
3.判断行为人的明知情况要依据具体案件事实和证据全面分析。为避免构成诈骗共犯,在日常交易中要对交易对象和交易行为保持谨慎,遇到不合理低价或异常交易方式要提高警惕,核实交易情况;从事相关业务的人员要积累经验,对可能的诈骗迹象及时处理。
法律分析:
(1)构成诈骗共犯的明知分为确切知道和应当知道两种情形。确切知道有明确证据证明行为人知晓他人实施诈骗行为,像被告知诈骗计划、看到相关文件这类证据都能直接表明其明确知晓。
(2)应当知道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以明显不合理低价收购物品且无正当理由,这种行为就存在异常;交易方式隐蔽、避开监管,也不符合正常交易模式;行为人事前与诈骗分子频繁联系却不核实异常情况,这不符合常理;长期从事相关业务却未察觉诈骗迹象,也可能构成应当知道。判断时要依据具体案件事实和证据全面分析。
提醒:在日常经济活动中,要保持警惕,对异常交易和情况合理核实,避免因疏忽被认定为诈骗共犯。若面临复杂案情,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