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西法律咨询 > 贺州法律咨询 > 贺州暴力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故意伤害重伤不赔偿该如何处理

故意伤害重伤不赔偿该如何处理

张* 广西-贺州 暴力犯罪辩护咨询 2025.12.01 22:50:11 473人阅读

故意伤害重伤不赔偿该如何处理

其他人都在看:
贺州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贺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若犯罪嫌疑人不赔偿,被害人可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物质损失,法院会在刑事审判时一并处理。
2.若犯罪嫌疑人不履行赔偿义务,被害人可在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冻扣划其财产、查封拍卖其资产。
3.犯罪嫌疑人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且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2025-12-02 06:33:04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犯罪嫌疑人不赔偿时,被害人可在刑事诉讼中提附带民事诉讼,判决生效后可申请强制执行,若犯罪嫌疑人拒不执行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在刑事诉讼里,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会将民事赔偿与刑事审判一并处理并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若犯罪嫌疑人不履行赔偿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被害人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财产进行查询、冻结、划拨、查封、扣押、拍卖等操作。若犯罪嫌疑人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且情节严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并被追究刑事责任。若您在类似事件中遇到法律难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02 04:43:39 回复
咨询我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犯罪嫌疑人不赔偿时,被害人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物质损失,法院会在刑事审判时一并审理并判决。若犯罪嫌疑人不履行赔偿义务,被害人可在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及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诉讼进程中把握时机,确保民事赔偿诉求能在刑事审判中一并处理。
2.判决生效后,若犯罪嫌疑人不赔偿,尽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让法院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财产,查封、扣押、拍卖资产等措施。
3.关注犯罪嫌疑人执行情况,若其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且情节严重,及时提供相关证据,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2025-12-02 03:57:13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在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件中,被害人可在刑事诉讼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目的是让被害人能就犯罪行为导致的物质损失获得赔偿,且法院会将民事赔偿与刑事审判一同处理并判决。
(2)若犯罪嫌疑人不履行赔偿义务,被害人可在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多种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其财产,查封、扣押、拍卖其名下资产,以此保障被害人获得应有的赔偿。
(3)若犯罪嫌疑人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要承担刑事责任,这是对不履行法律义务行为的制裁。

提醒:
被害人申请强制执行时要留意时效规定。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分析。

2025-12-02 02:27:43 回复
咨询我

(一)在刑事诉讼时,被害人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赔偿物质损失,法院会在刑事审判时一同审理并判决。

(二)若犯罪嫌疑人不履行赔偿义务,被害人可在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查询、冻结、划拨其财产,查封、扣押、拍卖其他资产来实现赔偿。

(三)若犯罪嫌疑人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且情节严重,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25-12-02 00:34:22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人体轻伤鉴定标准  (试行)  法(司)发〔1990〕6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轻伤鉴定提供依据。  第二条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第三条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第四条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司法机关聘请或者委托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  鉴定人有权了解案情、调阅案卷、病历和勘验现场,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配合。  鉴定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应用科学的检测方法,保守案件秘密,遵守有关法律规定。  第二章头颈部损伤  第五条帽状腱膜下血肿  头皮撕脱伤面积达20平方厘米(儿童达10平方厘米);头皮外伤性缺损面积达10平方厘米(儿童达5平方厘米)。  第六条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8厘米,儿童达6厘米;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  第七条颅骨单纯性骨折。  第八条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的意识障碍和近事遗忘。  第九条眼损伤  (一)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二)眶部单纯性骨折;  (三)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  (四)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五)损伤致视力减退,两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单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原单眼为低视力者,伤后视力减退1个级别。  视野轻度缺损;  (六)外伤性斜视。  第十条鼻损伤  (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形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的;  (二)鼻损伤明显影响鼻外形或者功能的。  第十一条耳损伤  (一)耳廓损伤致明显变形;一侧耳廓缺损达一耳的10%,或者两侧耳廓缺损累计达一耳的15%;  (二)外伤性鼓膜穿孔;  (三)外耳道损伤致外耳道狭窄;  (四)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达41分贝,两耳听力减退达30分贝。  第十二条口腔损伤  (一)口唇损伤影响面容、发音或者进食;  (二)牙齿脱落或者折断2枚以上;  (三)口腔组织、器官损伤,影响语言、咀嚼或者吞咽功能的;  (四)涎腺损伤伴有功能障碍。  第十三条颧骨骨折或者上、下颌骨骨折;颞下颌关节损伤致张口度(上下切牙切缘间距)小于3厘米。  第十四条面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3.5厘米(儿童达3厘米),或者创口累计长度达5厘米(儿童达4厘米)或者颌面部穿透。  第十五条面部损伤后留有明显瘢痕,单条长3厘米或者累计长度达4厘米;单块面积2平方厘米或者累计面积达3平方厘米;影响面容的色素改变6平方厘米。  第十六条面神经损伤致使部分面肌瘫痪影响面容及功能的。  第十七条颈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5厘米或者累计创口长度达8厘米。  未达到上款规定但有运动功能障碍的。  第十八条颈部损伤出现窒息征象的。  第十九条颈部损伤伤及甲状腺、咽喉、气管或者食管的。  第三章肢体损伤  第二十条肢体软组织挫伤占体表总面积6%以上。  第二十一条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10厘米(儿童达8厘米)或者创口累计总长度达15厘米(儿童达12厘米);伤及感觉神经、血管、肌腱影响功能的。  第二十二条皮肤外伤性缺损须植皮的。  第二十三条手损伤  (一)1节指骨(不含第2至5指未节)粉碎性骨折或者2节指骨线形骨折;  (二)缺失半个指节;  (三)损伤后出现轻度挛缩、畸形、关节活动受限或者侧方不稳;  (四)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第二十四条足损伤  (一)2节趾骨骨折;  (二)缺失1个趾节;  (三)跖骨2节骨折;跗骨、距骨、跟骨骨折;踝关节骨折或者跖跗关节脱位。撕脱骨折除外。  第二十五条四肢长骨骨折;膑骨骨折。  第二十六条肢体大关节脱位、关节韧带部分撕裂、半月板损伤或者肢体软组织损伤后瘢痕挛缩致关节功能障碍。  第四章躯干部和会损伤  第二十七条躯干部软组织挫伤比照第二十条。  第二十八条躯干部创口比照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九条躯干部穿透创未伤及内脏器官或者重要血管、神经的。  第三十条胸部损伤引起气胸、血胸或者较大面积的单纯性皮下气肿,未出现呼吸困难。  第三十一条胸部受挤压,出现窒息征象。  第三十二条肩胛骨、锁骨或者胸骨骨折;胸锁关节或者肩锁关节脱位。  第三十三条肋骨骨折(一处单纯性肋骨线形骨折除外)。  第三十四条女性损伤导致一侧明显变形或者部分缺失;一侧乳腺导管损伤。  第三十五条腹部闭合性损伤确证胃、肠、肝、脾或者胰挫伤。  第三十六条外伤性血尿(显微镜检查红细胞>10/高倍视野)持续时间超过二周。  第三十七条会软组织挫伤达10平方厘米(儿童酌减)或者血肿二周内不能完全吸收的。  第三十八条挫伤致排尿困难;部分缺损、畸形;阴囊撕脱伤、阴囊血肿、鞘膜积血;一侧脱位、扭转或者萎缩。  第三十九条会阴、阴囊创口长度达2厘米;创口长度达1厘米。  第四十条外伤性肛裂、肛瘘或者肛管狭窄。  第四十一条撕裂伤、子宫或者附件损伤。  第四十二条损伤致孕妇难免流产。  第四十三条外伤性脊柱骨折或者脱位;外伤性椎间盘突出;外伤影响脊髓功能,短期内能恢复的。  第四十四条骨盆骨折。  第五章其他损伤  第四十五条烧、烫伤  (一)烧烫伤占体表面积  浅二度5%以上(儿童3%)以上;  深二度2%以上(儿童1%)以上;  三度0.1%以上。  (二)头、手、会二度以上烧烫伤,影响外形、容貌或者活动功能的。  (三)呼吸道烧烫伤。  第四十六条冻伤比照本标准相关条文。  第四十七条电烧伤当时伴有意识障碍或者全身抽搐。  第四十八条损伤致异物存留深部软组织内。  第四十九条各种损伤出血出现休克前期症状体征的。  第五十条多部位软组织挫伤比照第二十条。  第五十一条多部位软组织创伤比照第二十一条。  第五十二条其他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损伤,致人体组织、器官结构轻度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的比照本标准相关条文。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多种损伤均未达本标准的,不能简单相加作为轻伤。若有三种(类)损伤均接近本标准的,可视具体情况,综合评定。  第五十四条本标准所定各种数据冠有“以上”或者“以下”的均含本数。  第五十五条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法医学鉴定。  第五十六条本标准自1990年7月1日起试行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人体轻伤鉴定标准  (试行)  法(司)发〔1990〕6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轻伤鉴定提供依据。  第二条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第三条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第四条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司法机关聘请或者委托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  鉴定人有权了解案情、调阅案卷、病历和勘验现场,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配合。  鉴定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应用科学的检测方法,保守案件秘密,遵守有关法律规定。  第二章头颈部损伤  第五条帽状腱膜下血肿  头皮撕脱伤面积达20平方厘米(儿童达10平方厘米);头皮外伤性缺损面积达10平方厘米(儿童达5平方厘米)。  第六条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8厘米,儿童达6厘米;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  第七条颅骨单纯性骨折。  第八条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的意识障碍和近事遗忘。  第九条眼损伤  (一)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二)眶部单纯性骨折;  (三)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  (四)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五)损伤致视力减退,两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单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原单眼为低视力者,伤后视力减退1个级别。  视野轻度缺损;  (六)外伤性斜视。  第十条鼻损伤  (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形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的;  (二)鼻损伤明显影响鼻外形或者功能的。  第十一条耳损伤  (一)耳廓损伤致明显变形;一侧耳廓缺损达一耳的10%,或者两侧耳廓缺损累计达一耳的15%;  (二)外伤性鼓膜穿孔;  (三)外耳道损伤致外耳道狭窄;  (四)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达41分贝,两耳听力减退达30分贝。  第十二条口腔损伤  (一)口唇损伤影响面容、发音或者进食;  (二)牙齿脱落或者折断2枚以上;  (三)口腔组织、器官损伤,影响语言、咀嚼或者吞咽功能的;  (四)涎腺损伤伴有功能障碍。  第十三条颧骨骨折或者上、下颌骨骨折;颞下颌关节损伤致张口度(上下切牙切缘间距)小于3厘米。  第十四条面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3.5厘米(儿童达3厘米),或者创口累计长度达5厘米(儿童达4厘米)或者颌面部穿透。  第十五条面部损伤后留有明显瘢痕,单条长3厘米或者累计长度达4厘米;单块面积2平方厘米或者累计面积达3平方厘米;影响面容的色素改变6平方厘米。  第十六条面神经损伤致使部分面肌瘫痪影响面容及功能的。  第十七条颈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5厘米或者累计创口长度达8厘米。  未达到上款规定但有运动功能障碍的。  第十八条颈部损伤出现窒息征象的。  第十九条颈部损伤伤及甲状腺、咽喉、气管或者食管的。  第三章肢体损伤  第二十条肢体软组织挫伤占体表总面积6%以上。  第二十一条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10厘米(儿童达8厘米)或者创口累计总长度达15厘米(儿童达12厘米);伤及感觉神经、血管、肌腱影响功能的。  第二十二条皮肤外伤性缺损须植皮的。  第二十三条手损伤  (一)1节指骨(不含第2至5指未节)粉碎性骨折或者2节指骨线形骨折;  (二)缺失半个指节;  (三)损伤后出现轻度挛缩、畸形、关节活动受限或者侧方不稳;  (四)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第二十四条足损伤  (一)2节趾骨骨折;  (二)缺失1个趾节;  (三)跖骨2节骨折;跗骨、距骨、跟骨骨折;踝关节骨折或者跖跗关节脱位。撕脱骨折除外。  第二十五条四肢长骨骨折;膑骨骨折。  第二十六条肢体大关节脱位、关节韧带部分撕裂、半月板损伤或者肢体软组织损伤后瘢痕挛缩致关节功能障碍。  第四章躯干部和会损伤  第二十七条躯干部软组织挫伤比照第二十条。  第二十八条躯干部创口比照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九条躯干部穿透创未伤及内脏器官或者重要血管、神经的。  第三十条胸部损伤引起气胸、血胸或者较大面积的单纯性皮下气肿,未出现呼吸困难。  第三十一条胸部受挤压,出现窒息征象。  第三十二条肩胛骨、锁骨或者胸骨骨折;胸锁关节或者肩锁关节脱位。  第三十三条肋骨骨折(一处单纯性肋骨线形骨折除外)。  第三十四条女性损伤导致一侧明显变形或者部分缺失;一侧乳腺导管损伤。  第三十五条腹部闭合性损伤确证胃、肠、肝、脾或者胰挫伤。  第三十六条外伤性血尿(显微镜检查红细胞>10/高倍视野)持续时间超过二周。  第三十七条会软组织挫伤达10平方厘米(儿童酌减)或者血肿二周内不能完全吸收的。  第三十八条挫伤致排尿困难;部分缺损、畸形;阴囊撕脱伤、阴囊血肿、鞘膜积血;一侧脱位、扭转或者萎缩。  第三十九条会阴、阴囊创口长度达2厘米;创口长度达1厘米。  第四十条外伤性肛裂、肛瘘或者肛管狭窄。  第四十一条撕裂伤、子宫或者附件损伤。  第四十二条损伤致孕妇难免流产。  第四十三条外伤性脊柱骨折或者脱位;外伤性椎间盘突出;外伤影响脊髓功能,短期内能恢复的。  第四十四条骨盆骨折。  第五章其他损伤  第四十五条烧、烫伤  (一)烧烫伤占体表面积  浅二度5%以上(儿童3%)以上;  深二度2%以上(儿童1%)以上;  三度0.1%以上。  (二)头、手、会二度以上烧烫伤,影响外形、容貌或者活动功能的。  (三)呼吸道烧烫伤。  第四十六条冻伤比照本标准相关条文。  第四十七条电烧伤当时伴有意识障碍或者全身抽搐。  第四十八条损伤致异物存留深部软组织内。  第四十九条各种损伤出血出现休克前期症状体征的。  第五十条多部位软组织挫伤比照第二十条。  第五十一条多部位软组织创伤比照第二十一条。  第五十二条其他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损伤,致人体组织、器官结构轻度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的比照本标准相关条文。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多种损伤均未达本标准的,不能简单相加作为轻伤。若有三种(类)损伤均接近本标准的,可视具体情况,综合评定。  第五十四条本标准所定各种数据冠有“以上”或者“以下”的均含本数。  第五十五条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法医学鉴定。  第五十六条本标准自1990年7月1日起试行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故意伤害罪如何重判

    专业解答故意伤害罪如何量刑以加重其刑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故意伤害犯罪,如果符合以下特定情节,将依法加重处罚力度。具体而言,当伤害对象涉及多个人员时,在最严重级别损伤基准刑的基础之上,每增加一名轻微伤受害者,应当依据其受伤程度的轻重程度,进一步设定相应的量刑增幅。若伤情为轻度,则涉案罪犯的刑期应增加三个月;若伤情为中度,则刑期应增加六个月;若伤情为重度,则刑期应增加九个月。

    2024.10.28 1975阅读
  • 故意伤害致人三处重伤怎么判

    专业解答按照咱们中国的法律,你要是不小心伤了别人的身体,搞出了三个地方重伤的话,那就会被视为是“致使他人重伤”。

    2024.10.28 1482阅读
  • 故意伤害罪重伤标准是什么

    专业解答对于故意伤害罪中的重伤这一类别,其判断通常需参考永久性的器官受损、身体的肢体残障程度严重、关键功能的丧失或者甚至存在生命危险这样的状况。明确而严格的重伤判定规范是依照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详细规定,同时还必须参照《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予以明确。此标准详尽地列出了所有有可能引发重伤后果的身体伤害类型及其判定准则。

    2024.10.25 1288阅读
  • 故意伤害罪怎么判重刑

    专业解答故意伤害罪判重刑的情况通常与犯罪的情节严重程度相关。比如伤害行为导致被害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或者死亡等后果,或者使用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就可能被判处重刑。这是因为这些情况对被害人造成了极大的身体和精神伤害,社会危害性大。

    2024.10.25 1690阅读
  • 故意伤害罪应该赔付标准是怎么定的

    专业解答故意伤害导致他人受伤的,需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费用。具体来说,医疗费按照实际治疗的开支计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和护理时间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间和工资核算,伤残赔偿金则根据受害者的失能程度或伤残等级进行评估。赔偿额度会综合考虑受害者的经济损失和伤害的严重程度等因素。

    2024.10.25 1755阅读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