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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犯罪嫌疑人存在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等五种现实危险,或是累犯、犯罪集团主犯等情况时通常不予取保,但患有严重疾病等特殊情况除外。
法律解析:依据法律规定,当犯罪嫌疑人存在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有危害国家安全等现实危险、可能毁灭证据等干扰司法活动、可能打击报复相关人员、企图自杀或逃跑这些情形时,不能取保候审。同时,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等有严重犯罪情节的犯罪嫌疑人也在不予取保范围内。不过,若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且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以及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继续侦查的情况除外。在实际情况中,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需要严格依据法律判断。如果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相关问题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2-01 12:48: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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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不予取保的法定情形主要基于社会危险性考量和特定犯罪身份限制。可能实施新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等现实危险,以及毁灭证据、打击报复、自杀逃跑等情况,均表明其具有较大社会危险性,不适宜取保候审。累犯、犯罪集团主犯等特定身份的犯罪嫌疑人,因其犯罪性质恶劣,通常也不予取保。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司法机关应严格审查犯罪嫌疑人是否存在上述不予取保的情形,确保准确判断社会危险性。
2.对于符合除外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如患有严重疾病等,应依法依规办理取保候审。
3.加强对不予取保决定的监督,避免权力滥用,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
2025-12-01 11:24: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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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对于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有危害国家安全等现实危险、可能毁灭证据等干扰司法活动、可能打击报复他人、企图自杀或逃跑的犯罪嫌疑人,不予取保是为了保障社会安全和司法程序顺利进行。因为这些行为会对社会秩序和司法公正造成严重威胁。
(2)累犯、犯罪集团主犯、以自伤自残逃避侦查者、严重暴力及其他严重犯罪嫌疑人通常不予取保。他们的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较大,取保可能会继续危害社会。
(3)不过,患有严重疾病等特定情况的犯罪嫌疑人,若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或羁押期限届满案件未办结需继续侦查的,可以取保候审,体现了法律的人性化和灵活性。
提醒: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应了解不予取保的法定理由,遇到具体案情需判断是否符合取保条件,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2-01 11:18: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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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存在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有危害国家安全等现实危险、可能毁灭证据等干扰司法行为、可能打击报复相关人、企图自杀或逃跑这些情况,不能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
(二)累犯、犯罪集团主犯、以自伤自残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通常不得取保候审。不过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以及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继续侦查的情况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2025-12-01 09:25: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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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罪嫌疑人若有以下情形,不予取保:可能实施新犯罪;有危害国家安全等现实危险;可能毁灭证据、干扰作证或串供;可能打击报复被害人等;企图自杀或逃跑。
2.累犯、犯罪集团主犯、自伤自残逃避侦查者、严重暴力及其他严重犯罪嫌疑人,通常不得取保。
3.不过,患有严重疾病等符合条件者,以及羁押期满案件未办结需继续侦查的,可除外。
2025-12-01 09:04:5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