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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破产清算时,要明确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会用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当财产不够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时,先还破产费用;若连所有破产费用或共益债务都无法全额偿还,就按比例偿还。
(二)按法定顺序清偿,依次为职工工资等补偿、除前项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如果破产财产不够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按比例分配。
(三)若债务人没财产可分配,管理人要请求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终结后未清偿的债权不用再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2025-11-30 16:51: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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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破产清算损失按法定顺序清偿。先以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财产不足时,先清破产费用;仍不足则按比例清偿。
2.后续按顺序:先支付职工工资等补偿;再补缴社保费用和税款;最后偿还普通债权。财产不够同一顺序清偿时,按比例分配。
3.若债务人无财产可分,管理人请求法院终结程序,终结后未清偿债权不再偿还。
2025-11-30 16:12: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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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破产清算清偿损失按法定顺序进行,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依次清偿职工工资等补偿、社保费用和税款、普通破产债权,财产不足时按规则处理,无财产可供分配则终结程序,未清偿债权不再清偿。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破产清算有严格的清偿顺序。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处于优先位置,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当财产不足以覆盖时,先保证破产费用的清偿,若仍无法满足全部破产费用或共益债务,就按比例进行分配。在这之后,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重视,工资等补偿优先于其他款项得到清偿,其次是社保费用和税款,最后才是普通破产债权。若破产财产无法满足同一顺序的全部清偿要求,就按比例分配。若债务人已无财产可供分配,管理人会请求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程序终结后,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也就不再清偿。这一规定保障了破产程序的有序进行和各方利益的合理分配。如果您在破产清算方面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1-30 14:31: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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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破产清算清偿损失严格按法定顺序进行。先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若财产不足,先清偿破产费用,仍不足则按比例清偿。之后依次清偿职工工资等补偿、除特定项外的社保费用和税款、普通破产债权,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按比例分配。
2.若债务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管理人应请求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终结后未清偿债权不再清偿。
3.为保障各方权益,企业应在日常经营中合理规划财务,避免过度负债。债权人可在交易前充分了解债务人信用状况和财务实力。管理人需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确保破产清算程序公正透明。
2025-11-30 12:31: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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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破产清算清偿损失严格按照法定顺序进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处于优先地位,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当债务人财产有限时,若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先保障破产费用;若连单一类费用都无法全额清偿,则按比例清偿。
(2)在清偿完破产相关费用后,进入后续清偿顺序。职工工资等补偿最先受偿,这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接着是除特定规定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最后才是普通破产债权。
(3)若破产财产在同一顺序无法满足所有清偿要求,按比例分配。当债务人没有财产可供分配,管理人需请求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终结后未清偿债权不再清偿。
提醒:
债权人需密切关注破产程序进展,及时申报债权。不同性质的债权在清偿顺序上有差异,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2025-11-30 11:13:2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