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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后土地资产如何处置

蒲** 新疆-和田 破产清算咨询 2025.11.29 23:40:27 331人阅读

企业破产后土地资产如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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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让土地:清算组应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拍卖或招标机构进行土地转让,严格按照拍卖或招标流程操作,确保转让过程公开透明,转让所得及时准确纳入破产财产分配。
(二)划拨土地:企业先确认是否符合办理出让手续的条件,准备好相关材料向政府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后及时办理出让手续,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剩余款项正确作为破产财产处理。
(三)集体土地:配合政府完成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的工作,之后按照出让或划拨土地的处置方法继续进行,整个过程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及时进行产权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管理人应当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

2025-11-30 05:42: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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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让土地:企业破产后,若土地为出让性质,企业有完整权益,清算组可委托拍卖或招标转让,转让所得用于破产财产分配。

2.划拨土地:通常由政府收回,企业只有使用权无处置权。符合条件经批准,可办出让手续,所得先交出让金,剩余作为破产财产。

3.集体土地:先征为国有,再按出让或划拨土地方式处置。处置要按法定程序,保障各方权益,做好产权变更登记。

2025-11-30 05:33: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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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企业破产后土地资产处置因土地性质不同而有不同方式,出让土地可由清算组委托转让,转让所得纳入破产财产;划拨土地通常由政府收回,符合条件经批准可办理出让,价款扣除出让金后作为破产财产;集体土地先征为国有再按出让或划拨方式处理,且处置要遵循法定程序和进行产权变更登记。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企业对出让土地有完整权益,所以清算组能委托拍卖或招标转让,转让所得用于破产财产分配,保障债权人等相关方权益。而划拨土地企业仅拥有使用权,政府有权收回,但符合条件经批准办理出让手续后,扣除出让金的剩余价款可作为破产财产。集体土地因性质特殊,需先转变为国有土地,再按相应方式处置。整个土地资产处置过程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进行产权变更登记,以保障各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企业破产土地资产处置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1-30 03:39: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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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后土地资产处置因土地性质不同而有不同方式。出让土地方面,破产企业权益完整,清算组可委托拍卖或招标转让,转让所得用于破产财产分配。

对于划拨土地,政府通常收回,因企业无处置权。但符合条件经批准可办出让手续,价款先交土地出让金,剩余作为破产财产。

集体土地需先征为国有土地,再按出让或划拨土地方式处置。

为保障相关方权益,处置过程要遵循法定程序,依法进行产权变更登记。具体措施建议如下:
1.清算组严格依法依规对出让土地进行转让操作。
2.企业积极申请符合条件的划拨土地出让手续办理。
3.相关部门配合完成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的工作。
4.各方监督产权变更登记依法进行。

2025-11-30 02:42: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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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出让土地方面,企业破产时因拥有完整权益,清算组可委托拍卖或招标转让,转让所得用于破产财产分配,这体现了企业对出让土地的自主处置权和其在破产程序中的财产属性。
(2)划拨土地上,政府通常收回,因为企业只有使用权无处置权。但符合条件经批准可办理出让手续,先缴出让金后剩余部分作破产财产,兼顾了土地国有性质和企业破产的实际情况。
(3)集体土地需先征为国有,再按出让或划拨土地方式处置,遵循了土地性质转变和国有土地管理的原则。同时,整个处置要按法定程序,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并进行产权变更登记,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提醒:
企业破产土地资产处置复杂,不同性质土地处理有别。相关方应严格按法定程序操作,避免违规风险,具体案情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1-30 00:50:52 回复

对于国有企业破产如何处置划拨土地使用权?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合法方式,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出让方式以外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都属于划拨土地使用权,国有企业使用的土地一般都属于划拨土地。当国有企业破产时,对其无偿取得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当依法进行处置。1、企业破产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当收回国有企业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政府无偿划拨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即该国有企业,使用期限是长期的,长期使用通常理解是该国有企业在其存续期间均有权无偿使用。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出让,仍然是国有,当国有企业破产时,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不复存在,土地使用期限自然届期,政府此时作为土地使用权的拥有者,应当及时收回土地使用权,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无偿的,但对地面附着物应作适当补偿。《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予以出让”,当然政府“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2、出让划拨土地使用权安置企业职工根据国家政策,国有企业破产必须妥善安置职工。由于历史原因,国有企业包袱沉重,一旦破产安置职工就是一件头等大事,安置费用必须落实。为了解决安置费用的不足,国家制定相关法规和政策,其中出让划拨土地使用权,以出让金优先安置破产企业职工就是筹措安置费用的重要渠道。《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指出:各试点城市人民政府要积极开拓就业门路,关心破产企业职工生活,妥善安置破产企业职工,保持社会稳定,并规定“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费用,从破产企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中拨付”。3、安置职工优先划拨土地的抵押权人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当债务人逾期不偿还债务时,可以依法拍卖抵押物,从拍卖所得款中优先受到偿还。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设置抵押,抵押权人也同样享有优先受偿权。但企业破产时,划拨土地的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受到了特别法的调整,职工安置成了划拨土地出让金的第一顺序受偿人,抵押权人降为第二顺序受偿人。国家土地管理局《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国有企业破产或出售的,企业原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当以出让方式处置”,“破产企业属确定的企业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范围内的国有工业企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首先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破产企业将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的,抵押权实现时土地使用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所得也应首先用于安置破产企业职工”。

答:根据1998年12月24日颁布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9条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是与国有土地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并列的三种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方式之一。从法律性质上来看,企业在国企改制中通过作价入股(出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是以相应价值的股权为代价的,它应当是企业完整的法人财产,与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有着明显不同。原国家土地管理局于1997年5月31日发布的《对关于执行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中几个问题的请示的批复》规定,对于原划拨土地使用权采取国家入股的,股份制企业对入股的土地享有与出让土地使用权同样的权利。1998年2月17日原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布的《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是指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国土资源部于1999年发布的《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以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处置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期内可依法转让、作价出资、租赁或抵押,改变用途的应补缴不同用途的土地出让金差价。可见,在国企改制中,如果操作规范、程序合法,并且新设企业按规定持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土地使用权处置批复和作价出资(入股)入账凭证、国有股权持股单位证明、公司工商注册材料等合法凭证办理了土地登记手续的,企业以作价入股(出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等同于出让土地使用权,企业进行转让、出租或抵押等处分时,是不需要再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也无须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的原审批机关批准。但是,在国企改制中,如果企业地价评估结果及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未经有权部门批准,或虽经批准但未按规定进行真正的股改,土地使用权也未按规定进行变更登记,那么,其土地使用权就不能按作价入股(出资)方式进行处理,只能按照划拨土地转让的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办理转让手续。国土部门在办理作价入股(出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变更登记手续时是不需要原审批机关批准的。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湖南省《土地登记办法》等规定,只要该宗土地在市一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的登记管辖范围之内,那么,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就有权进行变更登记的。在登记中,应主要根据土地登记的有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文件和材料进行审查。另外,湖南省《土地市场管理办法》规定,人民判决、裁定涉及土地使用权或者连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的转让等应当在县(市)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公开进行。否则,县(市)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土地登记手续。因此,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土地登记中,还要根据当地规定审查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的方式、程序等内容。至于土地取得方式,仍应保持“作价入股”不变,不宜轻易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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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30 113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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