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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行阶段能提代位诉讼。若被执行人不积极追讨次债务人的到期欠款,影响申请执行人权益,申请执行人可依法发起代位权诉讼。
2.提起代位权诉讼要满足几个条件:债权合法;债务人不作为影响债权人权益;债权已到期;债权非专属于债务人。
3.若代位权诉讼成功,次债务人向债权人还钱,对应债务在执行程序中消除。实践里要做好诉讼与执行程序衔接,防止冲突。
2025-11-29 08:45: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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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执行阶段可以提代位诉讼,符合法定条件时申请执行人可提起,诉讼成立后相应债务在执行程序中消灭,要注意诉讼与执行程序衔接。
法律解析:
在执行程序里,若被执行人怠于行使对次债务人的到期债权,影响到申请执行人债权实现,申请执行人可依法提起代位权诉讼。提起该诉讼需满足几个法定条件,一是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二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三是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四是债务人的债权并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当代位权诉讼成立,法院会判决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此时相应数额的债务在执行程序中就会消灭。但在实际操作中,要特别注意诉讼与执行程序的衔接,防止出现程序冲突。如果在执行阶段遇到类似问题,或者对代位权诉讼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合法保障。
2025-11-29 07:46: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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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行阶段可提起代位诉讼,当被执行人怠于行使对次债务人的到期债权,影响申请执行人债权实现时,申请执行人能依法提起。提起需符合法定条件,包括债权人对债务人债权合法、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债务人债权已到期、债务人债权非专属于自身。
2.若代位权诉讼成立,法院判决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执行程序中相应数额债务消灭。
3.解决措施和建议:实践中要注重诉讼与执行程序的衔接,避免程序冲突。申请执行人提起诉讼前,应详细审查是否满足法定条件,确保诉讼顺利进行。同时,法院在审理和执行过程中,要做好程序协调,提高执行效率,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
2025-11-29 06:49: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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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执行阶段可提起代位诉讼。当被执行人怠于行使对次债务人的到期债权,影响申请执行人债权实现时,申请执行人有权利提起代位权诉讼。
(2)提起代位权诉讼要满足法定条件,包括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且该债权并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
(3)若代位权诉讼成立,法院判决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后,执行程序中相应数额的债务会消灭。
(4)实践中要重视诉讼与执行程序的衔接。执行阶段提起代位诉讼涉及两个程序,需确保两者有序进行,避免出现程序冲突。
提醒:执行阶段提起代位诉讼程序复杂,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1-29 06:45: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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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执行阶段若发现被执行人怠于行使对次债务人的到期债权,申请执行人应先收集相关证据,证明符合代位权诉讼的法定条件,如证明自己对被执行人的债权合法、被执行人怠于行使债权影响自身到期债权实现、被执行人的债权已到期且并非专属于其自身的债权等。
(二)准备好诉讼材料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
(三)在诉讼过程中,与执行法院保持沟通,确保诉讼与执行程序顺利衔接,避免出现程序冲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2025-11-29 05:55:4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