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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赘女儿对父母财产如何分配

共** 甘肃-陇南 遗产继承咨询 2025.11.28 01:16:41 308人阅读

入赘女儿对父母财产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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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入赘女儿和其他子女在法定继承中拥有平等的继承权。当父母未立遗嘱时,女儿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会和配偶、其他子女、父母这些第一顺序继承人一同对父母遗产进行分配,通常是均等分割。
(2)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对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给予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适当多分;而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可能不分或者少分遗产。
(3)如果父母留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遗产分配就按照遗嘱的内容执行。

提醒:在处理遗产继承时,要留意特殊情况对遗产分配的影响。不同家庭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分析。

2025-11-28 07:00: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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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赘女儿要明确自己法定继承人身份,若父母未留遗嘱,积极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参与遗产分配。
(二)若自身属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况,可在分配遗产时提出予以照顾的要求。
(三)若自己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可主张分配遗产时多分。
(四)若发现有其他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可要求其少分或不分遗产。
(五)若父母留有遗嘱,按遗嘱内容处理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025-11-28 05:33: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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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入赘女儿和其他子女法定继承权平等。在法定继承时,若父母没留遗嘱,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配偶、其他子女、父母一起分遗产,通常平均分割。
2.特殊情况有别:生活困难且缺劳动能力的,分遗产时应照顾;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住的,可多分;有能力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不分或少分。
3.若父母有合法有效遗嘱,按遗嘱分财产。

2025-11-28 05:03: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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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入赘女儿享有平等法定继承权,法定继承时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分配遗产,一般均等分割,也存在特殊情况,有遗嘱则按遗嘱分配。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法定继承中,入赘女儿和其他子女一样,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当父母未留遗嘱时,女儿和配偶、其他子女、父母共同参与遗产分配,通常均等分割。不过,法律也考虑到一些特殊情形,比如对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会予以照顾;对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适当多分;而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可能不分或少分遗产。如果父母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遗产分配就按照遗嘱内容进行。要是你在遗产继承方面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帮助。

2025-11-28 04:27: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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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赘女儿享有与其他子女平等的法定继承权。在法定继承中,若无遗嘱,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配偶、其他子女、父母共同参与遗产分配,通常均等分割。不过,特殊情况会影响遗产分配比例。对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时应给予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适当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不分或少分。若父母留有合法有效遗嘱,则按遗嘱分配财产。
1.各继承人应秉持公平、合理原则,充分考虑特殊情况,协商确定遗产分配方案。
2.为避免纠纷,父母可提前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财产分配意愿。
3.若发生继承纠纷,可通过调解、诉讼等方式解决。

2025-11-28 02:50:35 回复

您好,关于儿子入赘后还可以继承亲生父母遗产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网友咨询】因家庭条件不好,加上兄弟多,15年前,我初中毕业后就到广东打工,后在厂里认识一云南的女子,由于两家离得太远,老人十分反对我们双方的婚事,但我最终还是不顾家人的强烈反对,毅然与云南的女子结婚。因妻子是独生女,她父母要求我当上门女婿。因此,我们结婚后就将我的户口迁入妻子家,和岳父母共同生活。为此我生父母十分气愤,声称再也不认我这个儿子。可是,作为儿子,虽然远离父母,但我每逢父母生日或是春节都回家看望他们并给他们一些生活费用。去年,我父母先后去世,我也同样回家一起参与处理他们的后事。现父母的遗产有存款14万元,3个弟弟说我落户妻子家,现不能继承父母的遗产。为此,我很纠结,请问,我弟弟的做法对吗我父母的遗产该如何分配【律师解答】男子就婚于女家并成为女方家庭成员的婚姻形式,俗称招婿。现代社会男女平等,男方入赘与女方结婚并不意味着改变了与其生父母之间的血缘关系,也并不意味着当然丧失男方在对于其生父母的法定继承权。除非其父母立有遗嘱没有将遗产留给该男子。我国《婚姻法》第9条规定:“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你结婚后自愿选择落户女方家生活,这是法律赋予你的权利,虽然你父母和家人反对,但你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你婚后落户女方家,虽然你父母声称不认你这个儿子,但你每年都回家看望他们,与父母形成的权利和义务依然存在。你父母去世前没留有遗嘱,他们的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同时,依照我国《继承法》第13条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因此,对如何继承父母的遗产,你们4兄弟可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则先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直接向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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