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开设赌场案中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但需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经法院查证属实后才能作为定案根据。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规定,电子数据属于法定证据种类,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范畴。若聊天记录包含开设赌场的商议内容、赌局具体信息以及参赌人员交流赌博情况等,能证明开设赌场行为存在。然而,法院会对聊天记录进行审查,判断其是否被篡改、来源是否合法、与案件事实有无关联。只有通过这些审查且查证属实,聊天记录才能成为定案的依据。如果遇到涉及开设赌场案相关的法律问题,对证据等方面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以获得更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
1.开设赌场案中聊天记录可作为证据,因其属于电子数据这一法定证据种类。若包含赌局组织商议、具体信息及参赌交流等内容,能证明开设赌场行为。
2.但聊天记录作为证据需满足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法院会审查是否篡改、来源是否合法及与案件有无关联。
3.为保证聊天记录证据效力,当事人要确保记录完整未篡改,妥善保存原始载体;提供记录来源合法的相关证明;收集时注重记录与案件事实的关联度,让聊天记录有效证明案件事实。只有经法院查证属实的聊天记录,才能作为定案根据。
法律分析:
(1)在开设赌场案中,聊天记录可作为证据使用,因为电子数据是法定证据种类,而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范畴。
(2)当聊天记录包含开设赌场的商议内容,像赌局组织、分工、抽成安排,赌局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具体信息,以及参赌人员交流赌博情况时,能证明开设赌场行为的存在。
(3)但聊天记录作为证据要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法院会审查其是否被篡改、来源是否合法,与案件事实有无关联等,只有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根据。
提醒:
保留聊天记录证据时要确保其原始性和完整性,若遇到开设赌场相关法律问题,因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收集聊天记录时要确保其完整性和原始性,不要随意删减或修改,避免因记录不完整被质疑真实性。
(二)获取聊天记录的方式要合法,不能通过非法入侵、窃取等手段获取,以防证据因来源不合法而不被采纳。
(三)整理聊天记录时,标注出与开设赌场行为相关的关键内容,如赌局组织、抽成安排等,突出其与案件的关联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电子数据等。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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