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开设赌场罪不退赃不影响罪名定性,但会影响量刑,有能力退赃却拒不退赃会从重处罚,情节不严重最高判五年,情节严重最高判十年。
法律解析:
依据《刑法》,开设赌场本身就构成犯罪,不管是否退赃,罪名都会成立。不过,退赃情况与量刑密切相关。犯罪嫌疑人有能力退还赃款却拒绝退还,这体现出其缺乏悔罪态度。司法机关在量刑时,会将此作为一个重要考量因素,对其从重处罚。对于情节不严重的开设赌场行为,即便不退赃,法定最高刑为五年;而情节严重的,不退赃法定最高刑可达十年。所以,退赃与否对量刑有着关键影响。如果您或身边的人涉及类似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开设赌场罪中,退赃情况不影响罪名定性却影响量刑。依据法律,开设赌场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罪嫌疑人有能力退赃却拒不退赃,体现其无悔罪表现,司法机关量刑时会从重处罚。若开设赌场情节不严重,即便不退赃最高判五年;若情节严重,不退赃最高判十年。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犯罪嫌疑人应认识到退赃对量刑的积极作用,主动配合司法机关退赃,争取从轻处罚。
2.家属可协助犯罪嫌疑人做好退赃工作,促使其悔悟。
3.司法机关应加大对退赃政策的宣传,让犯罪嫌疑人充分了解相关规定。
法律分析:
(1)开设赌场罪的定性与退赃与否无关,只要实施了开设赌场的行为,就构成该罪。依据法律,开设赌场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退赃情况对量刑有重要影响。有能力退赃却拒绝退赃,意味着犯罪嫌疑人缺乏悔罪表现,司法机关量刑时会从重处罚。
(3)量刑幅度因情节严重程度和退赃情况而异。情节不严重且不退赃,最高判五年;情节严重且不退赃,最高判十年。
提醒:
涉嫌开设赌场罪,积极退赃是悔罪的表现,可能会从轻量刑。不同案情量刑差异大,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对于涉嫌开设赌场罪的犯罪嫌疑人,应认识到退赃对量刑的积极作用,有能力的情况下应主动退赃,以体现悔罪态度,争取从轻量刑。
(二)若确实存在经济困难无法足额退赃,可向司法机关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尝试争取酌情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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