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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已完成过户登记的赠与房产,通常情况下所有权已转移给受赠方,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房产归受赠方。但受赠方出现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等法定情形时,赠与人可撤销赠与。
(2)未完成过户登记的,在财产权利转移前,赠与人可撤销赠与。然而,若赠与合同经过公证,赠与人则无法随意撤销。
(3)以结婚为目的的房产赠与,当同居关系解除,意味着赠与目的无法达成,赠与人有权主张撤销赠与并要求返还房产。
提醒:
同居期间赠与房产情况复杂,不同情形处理方式有别,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1-27 17:03: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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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已完成过户登记的情况:受赠方通常拥有房产所有权,赠与人不可随意收回,但受赠方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等法定情况时,赠与人可撤销赠与。
(二)未完成过户登记的情况: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前可撤销赠与;若赠与合同经过公证,则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
(三)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的情况:同居关系解除意味着赠与目的无法达成,赠与人能主张撤销赠与并要求返还房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025-11-27 15:29: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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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完成过户:房产完成过户后,所有权归受赠方,通常不能随意撤销赠与。不过,要是受赠方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赠与人可依法撤销。
2.未完成过户:在房产权利转移前,赠与人能撤销赠与。但赠与合同经过公证的,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
3.以结婚为目的:若赠与基于结婚目的,同居关系解除意味着目的未达成,赠与人可要求撤销赠与并收回房产。
2025-11-27 14:33: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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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同居分手时赠与房产处理分多种情况。已过户的一般归受赠方,有法定情形可撤销;未过户的赠与人通常可撤销,经公证的除外;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同居关系解除赠与人可主张撤销。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所有权以登记为准。当赠与房产完成过户登记,所有权转移给受赠方,通常赠与行为完成,不能随意撤销,房产归受赠方。但如受赠方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等,赠与人可行使法定撤销权。若未完成过户登记,在财产权利转移前,赠与人能撤销赠与。不过,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而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因同居关系解除致使目的无法达成,赠与人有权主张撤销赠与并要求返还房产。若在同居分手赠与房产处理上遇到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1-27 12:36: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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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居分手时赠与房产的处理因具体情形而异。已完成过户登记的,所有权归受赠方,通常不可随意撤销,仅在受赠方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等法定情形下可撤销。
2.未完成过户登记的,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前可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可随意撤销。
3.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同居关系解除可认定赠与目的无法实现,赠与人可主张撤销赠与并要求返还房产。
解决措施和建议:一是在赠与房产时明确目的和条件并形成书面协议;二是若有法定撤销情形要及时收集证据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三是签订赠与合同前考虑是否公证,避免后续不必要的纠纷。
2025-11-27 12:29:4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