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个单亲妈妈,我跟男朋友爱相处七年,他拿了20万给我,现在他提出分手,我退给他10万,这我还需要退钱给他吗
是否需要再退剩余10万,核心看这20万的性质,结合你们七年的恋爱时长,具体分三种情况判断,结合司法实践如下 :
1.?若属一般赠与,无需再退:如果这20万是他平时陆续给的,用于你的日常开销、抚养孩子,或是节日里无特殊目的的转账,没有提过和结婚挂钩,就属于维系感情的一般赠与。这种情况下赠与完成后不可撤销,你已经退了10万,剩余部分完全不用再退。
2.?若属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如彩礼),可能需酌情再退:要是这20万是他明确说为了和你结婚而给的大额款项,就属于附结婚条件的赠与。参考湖南湘潭类似案例,恋爱七年但未登记结婚,法院不会要求全额返还,会结合共同生活开销、双方过错等酌定比例 。你已退10万,若这10万已接近法院可能判定的返还比例,通常无需再退;若远低于该比例,他起诉后你可能需再补退部分,但大概率不用补到全额。
3.?若属借贷,大概率需再退剩余部分:如果他能拿出证据证明这20万是借款,比如转账时有“借款”备注,或是聊天记录里有你承诺还款的内容,那这笔钱就不是赠与 。这种情况下你有全额还款义务,退10万后仍需返还剩余10万。
是否需要退钱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
情况一:该款项被认定为彩礼性质
如果这20万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给予你的彩礼,而现在双方分手,未能缔结婚姻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收受彩礼的一方一般需要返还彩礼。不过,考虑到你们相处长达七年,且你是单亲妈妈在相处过程中可能也有一定的付出和投入,法院在实际判决时可能会综合多方面因素,不一定要求全额返还,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判定返还部分金额。
情况二:该款项被认定为赠与
一般赠与 :如果男方明确表示这20万是无条件赠与给你的,比如在转账时备注“爱你,这钱给你花”之类的表述,那么通常情况下,赠与完成后,该款项的所有权就转移给你了,分手后你无需返还。
附条件赠与 :若男方给予这20万时附带了一定条件,例如要求你在一定期限内与他结婚等,而现在条件未成就(即提出分手),那么男方可能有权要求你返还该款项。
情况三:该款项被认定为共同生活支出或对孩子的资助等
如果这20万是用于你们共同生活的开销,或者是男方出于对你孩子的关爱而给予的资助,且没有明确表示需要返还,那么在分手时你可能无需返还。
鉴于你们相处时间较长,情况相对复杂,建议你先与男方进行友好协商,说明你的立场和实际情况。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若仍无法解决,可能需要通过诉讼途径,由法院根据具体证据和事实来判定是否需要返还以及返还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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