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营养费是为补充受损害身体所需,在平常饮食之外购买营养品的支出。其索赔依据是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意见,医疗机构会在相关资料中给出是否需额外补充营养的建议。
(2)司法实践里,营养费无统一明确标准数额。未涉伤残时,按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一定比例确定,如30%-50%。
(3)涉及伤残的,会结合伤残程度适当增加,伤残等级越高,营养费可能越多。法院判定时会综合受害人身体恢复状况、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酌情确定数额。
提醒:
索赔营养费需保留好医疗机构的相关建议资料。不同案情营养费判定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收集证据:要向医疗机构索要病历、诊断证明等资料,确保其中有关于需要额外补充营养的建议,这些是索赔营养费的重要依据。
(二)了解标准:未涉伤残时,可参考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30%-50%来初步估算营养费;涉及伤残的,考虑伤残程度,伤残等级越高营养费可能越多。
(三)配合法院:法院会综合案件具体情况,如身体恢复状况、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判定营养费数额,要积极配合法院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1.营养费是指受害人日常饮食无法满足受损身体需求,需额外补充营养品而产生的费用。
2.索赔营养费通常依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确定,医疗机构会在病历等资料中给出建议。
3.司法实践中,营养费无统一标准。未涉伤残的,按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一定比例确定;涉及伤残的,结合伤残程度适当增加。
4.法院会综合受害人身体恢复状况、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酌情判定营养费数额。
结论:
营养费是为补充受损害身体需求,以平常饮食外营养品支出的费用,索赔通常参照医疗机构意见,数额需法院综合判定。
法律解析:
营养费用于弥补平常饮食无法满足受损害身体的营养需求。索赔时,主要依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医疗机构会在病历等资料中给出是否需额外补充营养的建议。司法实践里,营养费无统一明确标准。未涉伤残时,可能按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30%-50%确定;涉及伤残则结合伤残程度适当增加,伤残等级越高,营养费可能越多。法院会综合受害人身体恢复状况、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酌情判定。若遇到营养费索赔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1.营养费是为满足受损害身体需求,在平常饮食外补充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索赔营养费常依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司法实践中无统一明确标准数额。
2.对于营养费确定方式,若未涉伤残,可能按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一定比例,如30%-50%来确定;涉及伤残则结合伤残程度适当增加,伤残等级越高营养费可能越多。法院还会综合受害人身体恢复状况、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酌情判定。
3.为顺利索赔营养费,受害人应及时让医疗机构在病历、诊断证明等资料中明确是否需额外补充营养的建议。在涉及诉讼时,要提供能证明自身身体状况及当地生活水平等相关证据,帮助法院更合理判定营养费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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