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自特定时间起,我国对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况按同居关系处理,这改变了以往对事实婚姻的认定。
(2)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能证明归属一方的财产归该方。
(3)对于不能证明归属的财产按一般共有处理,能确定出资额的按出资额按份共有,不能确定的等额享有。
(4)法院审理时会综合考虑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生活时间长短等因素进行公平分割。
(5)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具有人身专属性的赔偿等财产,归该方所有。
提醒:同居财产分割情况复杂,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若遇到同居期间财产分割问题,双方应先尝试自行协商,确定财产分割方案。
(二)若协商不成,对于能证明归属一方的财产,可主张归自己所有,需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
(三)对于无法证明归属的财产,若能确定出资额,按出资额按份共有;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四)若有一方在同居期间获得具有人身专属性的财产,如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该财产归其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1.我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未办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生活的,按同居关系处理。
2.同居财产分割先协商,协商不成,能证明归一方的归该方;不能证明的,按一般共有处理。
3.一般共有分按份和共同共有,能确定出资额按出资额按份共有,不能确定则等额享有。法院分割会考虑贡献、生活时长等因素。
4.同居期间人身损害赔偿等专属财产,归获赔方所有。
结论:
自特定时间起我国不承认事实婚姻,未登记以夫妻名义生活按同居关系处理,同居财产分割先协商,协商不成证明为一方所有归该方,不能证明按一般共有处理。
法律解析:
我国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况,自规定时间起按同居关系处理。在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方面,首先倡导双方自行协商。若协商无果,能证明财产归属一方的,就归这一方。不能证明的,按一般共有处理。一般共有又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能确定出资额的按出资额按份共有,不能确定则等额享有。法院审理时会综合考虑双方对财产的贡献、生活时长等因素公平分割。同时,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具有人身专属性的赔偿等财产,归该方所有。如果在同居财产分割等方面遇到难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专业解答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无事实婚姻的的离婚财产怎样进行分割?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专业解答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无事实婚姻的的离婚财产如何进行分割?问题带来帮助。
专业解答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可以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纳部分及利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专业解答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可以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纳部分及利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专业解答事实婚姻财产是否可以进行分割是要根据事实婚姻的形成时间来确定的。在我国的夫妻身份关系的规定中,事实婚姻关系具有婚姻的效力。凡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实际是确认其为合法有效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关系适用《民法典》中有关夫妻权利义务的规定。
律师解析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80条规定,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纳部分及利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小可爱们,我们的口号是:爱他(她)就分掉他(她)的养老金。
律师解析 对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也是将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依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 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 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 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律师解析 现在没有结婚证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如下: 1、被认定为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 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无论是哪一种关系,在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与对方的财物,按赠与关系处理。 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应根据双方同居生活时间的长短,对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双方经济状。 2、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应根据双方同居生活时间的长短,对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双方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酌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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