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自行协商是解决土地确权财产纠纷的首选项,它建立在当事人平等自愿基础上,通过友好沟通达成权益分配协议,这种方式成本低且利于维持双方关系。
(2)若协商无果,政府处理是重要途径。不同主体间的争议对应不同层级政府处理,单位间争议由县级以上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间争议由乡级政府或县级以上政府处理,政府会依据法律和事实作出公正决定。
(3)当事人对政府处理决定不服可向法院起诉,这为纠纷解决提供了司法保障,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能通过法律手段得以维护。
(4)在纠纷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这是为保证纠纷处理的公平公正,避免一方擅自行动影响最终结果。
提醒:
处理土地确权财产纠纷需遵循法定程序,注意各环节时效。不同案情解决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自行协商: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对争议的土地财产权益分配进行沟通,达成一致后签订协议解决纠纷。
(二)政府处理:协商不成时,单位之间的争议找县级以上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找乡级政府或县级以上政府处理。
(三)法院起诉:若对政府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1.土地确权遇财产纠纷,当事人可先自行协商,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土地财产权益分配达成一致,签协议解决。
2.协商不成,可请求政府处理。单位间争议由县级以上政府处理,个人间、个人与单位间争议由乡级或县级以上政府处理。
3.若对政府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通知三十日内起诉。
4.纠纷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合法维权保障权益。
结论:
土地确权涉及财产纠纷可先自行协商,协商不成请求政府处理,对政府决定不服可起诉,解决前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法律解析:
当土地确权出现财产纠纷时,自行协商是基础且友好的解决方式,双方在平等自愿下达成一致签订协议,和平解决问题。若协商无果,政府处理是重要途径,不同主体间的争议由不同级别的政府处理,体现了规范的处理流程。若当事人对政府处理决定不满,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这是法律赋予的救济权利。而在纠纷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这是为了维持现状,避免纠纷进一步恶化。通过这些合法途径解决纠纷,能有效保障自身的土地财产权益。如果在土地确权财产纠纷方面还有疑问或遇到难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1.土地确权引发的财产纠纷可通过多种合法途径解决,关键在于遵循规定按步骤处理,以保障自身权益。
2.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当事人可先自行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就土地财产权益分配达成一致并签订协议,这是较为便捷的解决方式。
-若协商无果,可请求当地人民政府处理。单位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间的争议由乡级政府或县级以上政府处理。
-若当事人对政府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要注意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按合法途径解决纠纷才能有效保障自身土地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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