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犯罪嫌疑人投案当天,若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羁押性强制措施,按规定应计入羁押期限。这是对犯罪嫌疑人在判决执行前被限制人身自由情况的考量。
(2)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时间可折抵刑期。其中,管制是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和有期徒刑是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羁押是对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在一定期限内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状态。投案后只要符合羁押条件,开始限制人身自由,就会计算羁押时间。
提醒:
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要关注羁押时间的计算是否准确。不同案件情况复杂,若对羁押时间计算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分析。
(一)犯罪嫌疑人投案后,若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羁押性强制措施,要确认限制人身自由的状态是否符合羁押条件,若符合就开始计算羁押时间。
(二)在后续判决时,若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要按照规定进行刑期折抵,管制是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和有期徒刑是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1.投案当天通常算入羁押时间。犯罪嫌疑人投案后,若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投案当天即开始算羁押期限。
2.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判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3.羁押是限制被拘留或逮捕者人身自由的强制状态,投案后符合条件被限制自由,就开始算羁押时间,符合规定的投案当天会计入。
结论:
投案当天一般会计入羁押时间。
法律解析:
犯罪嫌疑人投案后,若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羁押性强制措施,且符合羁押条件,投案当天便开始计算羁押时间。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时,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若是判处管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这里的羁押是对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在一定期限内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状态。所以,只要投案当天符合羁押规定,就会计入羁押时间。如果对羁押时间计算等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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