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遭遇上述四种情形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重婚的结婚证、与他人同居的照片视频、实施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及医院诊断证明、虐待遗弃的证人证言等。
(二)在提起离婚诉讼时,无过错方要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明确赔偿的具体金额和范围。
(三)若选择协议离婚,注意不要轻易明确放弃损害赔偿权利,之后可单独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1.四种情形致离婚,无过错方可索赔:重婚(有配偶又和别人结婚);与他人同居(有配偶和婚外异性非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居住);实施家庭暴力(家庭成员间殴打等身体精神侵害);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持续家暴算虐待,有扶养义务却拒绝扶养)。
2.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时可同时提赔偿请求,协议离婚没明确放弃该权利,之后也能单独主张。
结论:
因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可在离婚诉讼时提出,协议离婚未放弃该权利的后续也可单独主张。
法律解析:
《民法典》规定,重婚是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与他人同居是有配偶者和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共同居住;实施家庭暴力是家庭成员间以殴打等方式进行身体、精神侵害;虐待是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遗弃是负有扶养义务者拒绝扶养。出现这四种情形,无过错方权益受损,所以法律赋予其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在离婚时,无过错方若在诉讼离婚中可同时提出该请求,协议离婚时没明确放弃的还能后续单独主张。若遇到类似离婚损害赔偿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1.法律明确规定,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这四种情形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体现了法律对婚姻中无过错方的保护,维护了婚姻的公平和稳定。
2.对于无过错方,若遭遇上述情形,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可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若选择协议离婚且未明确放弃该权利,之后也能单独主张。
3.建议无过错方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重婚的结婚证明、与他人同居的居住证明、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及医院诊断证明、虐待遗弃的证人证言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在处理婚姻问题时,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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