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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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想明确偶然所得归属,夫妻可签订书面财产协议,对财产归属进行约定。
(二)当接受赠与或继承时,赠与人或被继承人可在合同或遗嘱中明确只归一方所有,使该偶然所得成为个人财产。
(三)遇到财产归属纠纷,可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以及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婚姻存续期间,若无特别约定,夫妻所得财产一般归双方共有,偶然所得也不例外,像中奖、接受赠与这类收益通常算共同财产。
2.若赠与合同或遗嘱明确只给一方,这种偶然所得就是个人财产。
3.一方因人身损害获赔的补偿等有特定人身属性的偶然所得,属于个人财产。
结论: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偶然所得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但赠与或遗嘱明确只归一方、一方因人身损害获赔偿补偿等情况除外。
法律解析:
《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若无特殊约定,归夫妻共同所有。像中奖、接受赠与这类偶然所得,在婚姻存续阶段获得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若赠与合同或遗嘱明确规定只归一方,此偶然所得就是一方个人财产。同时,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等具有特定人身属性的偶然所得同样为个人财产。如果在婚姻财产问题上有任何不确定的地方,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偶然所得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但有特殊情况。按法律规定,无特殊约定时,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夫妻共有,像中奖、接受赠与等偶然所得通常认定为共同财产。
不过存在例外情形,若赠与合同或遗嘱明确只归一方,该偶然所得就是一方个人财产;一方因人身损害获赔偿或补偿这类具特定人身属性的偶然所得,同样为个人财产。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夫妻双方可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明确偶然所得归属。
2.赠与或立遗嘱时,明确财产归属,避免日后纠纷。
3.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等特殊偶然所得,保留好相关凭证。
律师解析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律师解析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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