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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定监视居住限制人身自由,适用有条件。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有碍侦查(如毁灭证据、干扰作证等),经上级公安批准可在指定居所执行。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办案地市县内合法住处),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3.执行要依法,禁在羁押、办案场所执行。且监视居住期限折抵刑期,管制一日抵一日,拘役、有期徒刑两日抵一日。
2025-11-19 18:54: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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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指定监视居住是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适用有特定条件,执行有要求且期限可折抵刑期。
法律解析:
指定监视居住适用于两类情况。一是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如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在指定居所执行;二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指在办案机关所在地的市、县内无合法住处),可在指定居所执行。同时,指定监视居住严禁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并且指定监视居住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这体现了法律在保障侦查工作顺利进行的同时,也注重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大家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1-19 18:43: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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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定监视居住作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适用有严格条件。一是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如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串供等,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在指定居所执行;二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即无在办案机关所在地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时,可在指定居所执行。
2.执行指定监视居住需严格依法,严禁在羁押场所、专门办案场所执行。并且指定监视居住期限可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3.为确保指定监视居住合法合理,公安机关应严格审查“有碍侦查”的情形,避免滥用权力。同时,要保障被监视居住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折抵刑期。
2025-11-19 18:20: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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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指定监视居住作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适用有严格条件。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在指定居所执行,“有碍侦查”包括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串供等。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的,也能在指定居所执行。固定住处是指在办案机关所在地的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
(3)指定监视居住必须严格依法进行,严禁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并且指定监视居住的期限可折抵刑期,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提醒:
适用指定监视居住有严格的法律条件和程序,若涉及相关案件,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1-19 17:12: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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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执法机关要对犯罪嫌疑人适用指定监视居住,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需确认在住处执行是否存在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侦查的情形,且要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
(二)对于无固定住处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指定监视居住时,要准确判断其在办案机关所在地的市、县内是否有合法的生活住处。
(三)指定监视居住的执行场所不能是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
(四)在量刑时,要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判处的刑罚种类,按照相应规则进行刑期折抵,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2025-11-19 15:34:5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