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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属于效力待定行为

彭** 贵州-毕节 合同效力咨询 2025.11.19 13:44:03 427人阅读

哪些情形属于效力待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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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超越其能力范围的民事法律行为,法定代理人应及时了解相关情况。若认可该行为,应尽快作出追认表示;若不认可,则及时作出拒绝追认的意思表示,以免给自身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二)对于无权代理行为,被代理人在知晓后要尽快决定是否追认。若追认,需明确告知相对人;若不追认,也应及时通知相对人,避免相对人因不知情而遭受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2025-11-19 18:51: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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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行为是指行为成立时效力还没确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有以下情形: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做了超出其能力范围的事。像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没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就买很贵的电子产品,这行为得法定代理人认可才有效。
2.无权代理行为。行为人没代理权、超代理权或代理权结束后还进行代理,没得到被代理人认可,对被代理人无效。如有人没被授权就以他人名义签合同,合同效力要等被代理人认可。

2025-11-19 17:33: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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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效力待定行为是行为成立时效力有待确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主要包括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超越其能力范围的行为和无权代理行为,这两类行为需经相关人追认才有效。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超越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范围的民事法律行为,像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购买昂贵电子产品,其效力需法定代理人追认才有效。而无权代理行为,即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如未获授权以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情况。这两类行为在未经追认前,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类似效力待定行为的相关问题,或者对这些法律规定还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1-19 17:17: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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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行为是行为成立时效力有待确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其存在一定法律风险,可能导致交易结果不确定。

解决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超越其能力范围的民事法律行为问题,法定代理人应尽到监管责任,及时了解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交易情况,对于超越其能力的行为及时处理。若发现交易行为不当,可拒绝追认。
对于无权代理行为,被代理人要谨慎授予代理权,明确代理权限和期限。若遇到他人无权代理的情况,及时表明是否追认的态度。相对人在进行交易时,要仔细审查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和资格,降低交易风险。

2025-11-19 15:18: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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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超越其能力范围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因为这类主体心智发育尚未完全成熟,对复杂的交易行为可能缺乏足够的认知和判断能力。像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购买价格昂贵的电子产品,由于超出其对价值和交易后果的理解范围,所以需法定代理人追认来确定效力。
(2)无权代理行为同样属于效力待定。行为人没有合法的代理权限却实施代理行为,若未经被代理人追认,该行为对被代理人不产生效力。以未授权的卖车合同为例,代理人擅自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合同,其效力需被代理人决定是否认可。

提醒:
若涉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交易,相对人要谨慎核实其法定代理人意见;遇到无权代理情况,被代理人要及时表明是否追认,避免产生法律纠纷,情况复杂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1-19 14:52:51 回复

一、哪些情形属于效力待定合同(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越其行为能力所订立的合同。指的是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或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合同,且该合同不是纯获利益的合同。(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有三种情形:1、没有代理权而签订的合同。即签订合同的人根本没有经过被代理人的授权,而私自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签订合同。2、超越代理权而签订的合同。即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代理关系,但代理人擅自超越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与第三人签订合同。3、代理权终止后签订的合同。即签订合同的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原来存在代理关系,但由于代理期限届满、代理事务完成或被代理人终止委托关系等原因,其与被代理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已不复存在,但仍以代理人的身份与第三人签订合同。(三)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即行为人处分的财产属于他人所有且行为人不具有处分权。如承租人将租赁物转卖,保管人将保管物出卖等。这里的处分指法律意义上的处分,即财产权利的流转或设置,如财产的转让、赠与,在财产上设定抵押权、留置权、地役权等。二、哪些情形属于可撤销合同在以下几种情形下订立的合同可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是指误解者作出意思表示时,对涉及合同法律效果的重要事项存在着认识上的显著缺陷,其后果是使误解者的利益受到较大的损失,或者达不到误解者订立合同的目的。一般有四个要件:一是误解是因受害方自己的过失造成的。误解并不是由于对方的原因,而是由于受害方自己产生错误认识造成的。二是必须是对合同内容的重大误解。根据法律规定可知,对合同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数量和规格等的错误认识是重大误解。三是误解与受害人真实意思相悖,能造成较大损失。四是重大误解与合同的订立和合同的内容有因果关系。(二)在订立合同是显失公平的。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对方没有经验订立了使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不对称的合同。其构成要件为:一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这种不对等违反了公平、等价有偿原则。如一方以较少的代价获得了极大的利益,而另一方承担了过多的义务或蒙受了重大损失。二是一方当事人故意利用其优势地位或者另一方当事人的缺乏经验订立了合同。(三)欺诈、胁迫。因欺诈、胁迫而使一方当事人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订立的合同,如果损害国家利益的,为无效合同;未损害国家利益的,为可撤销合同。(四)乘人之危。乘人之危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对方处于危难处境,迫使对方订立对其不利的合同。其构成要件为:一是对方处于危难或急迫处境。二是一方当事人故意利用了对方的危难处境。即一方当事人明知对方处于危难,并利用这种危难和对方所处的劣势,故意提出不利条件,以迫使对方屈服。三是对方当事人迫于自己的危难处境,接受了对自己不利的条件订立合同,这种接受是违背自己真实意愿的。四是一方当事人牟取了不正当利益,并严重损害了对方利益。撤销权属于形成权,依撤销权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即可使合同归于无效。在因欺诈、胁迫而成立的合同中,受欺诈人、受胁迫人为撤销权人;在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中,误解人为撤销权人;在因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中,处于危难处境的人是撤销权人;在显失公平的合同中,受到重大不利的人为撤销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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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哪些情形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专业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订立的合同。(2)无权代理人签定的合同。(3)无处分权人签定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既非完全无效,也非完全有效,而是处于一种效力不确定的中间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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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属于效力待定合同情形的包括什么

    专业解答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2、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3、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4、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合同只有在主体适格、内容合法、意思自治的情况下才能发生效力。如果这三个条件中有一个不成立,合同就无法发生效力。

    2024.08.07 165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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