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打官司的时候,证据可不仅仅局限于那些书本、文件夹什么的,还有各种东西。比如咱们平时说的“人证”(也就是证人的回忆录),还有“物证”(比如说那个被害人的血衣之类的),甚至还有“视听资料”(比如录音带录像带这些),“电子数据”(比如说手机短信电脑文档之类的)等等。其实,连“证人证言”都算在内。此外,再加上有那些专业人士做出来的鉴定报告还有现场勘查记录啥的,都是证据的一部分。
专业解答关于证据的事儿,咱们说的那些东西都算数。比如当事人本身的说法,书,东西,录像,电脑数据,还有别人看到的说辞,检验报告啥的,还有现场勘察记录,都可以当作证据。可是要注意,这些证据得真的才行,只有这样才能用来证明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嘛。你要是觉得自己说了啥,就得拿出证据来佐证这个观点。当然,要是因为某些原因,像大家都忙不过来了之类的,自己手上没有相应的证据,那也别怕,法院会帮你找的。
专业解答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证据材料的收集与呈堂至关重要。上述证据类型具体包括但不仅限于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以及勘验笔录等。事实上,即便缺乏明确的书面借据,若相关当事人能够提供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例如转账记录、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用以证实借贷关系的真实性,同样具备向法庭提起诉讼的资格。
专业解答文书证据乃是证据的一大种类。其中,借据便隶属于此范围之内,因此从法律视角来看,它具有极高的证据效力。借据不仅能揭示借款行为的客观存在,而且还准确地记载了借款的具体数额、时间节点、借款人与出借人的身份信息等等。然而,无论何种证据都需经得起审查核实,方能被认可为真实可靠的依据。因此,借据能否作为判定事实真相的关键证据,其有效性主要依赖于其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案件的紧密相关性。
专业解答诉讼离婚时证据不充分,胜诉的概率可能会降低,但也并非完全没有胜算。审判机关通常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来判决离婚,即使双方都承认证据不足,也可能会判决离婚。然而,在涉及财产分配和抚养权等实质问题时,证据就显得尤为重要了,例如财产的认定、是否存在过错等,证据不足可能会影响诉讼请求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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