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书上写每个月月末支付抚养费,对方虽然不欠,但是每个月都拖十多天才给,孩子上学用钱不及时,还态度嚣张,骂人,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说没欠钱你执行人家什么,但是他没按调解书日期给,不就是违约了吗,我就没有办法了吗?每个月这么要抚养费,还得求他似的,精神崩溃了
您遇到的情况确实令人困扰,但法律上存在明确的救济途径。以下是针对您问题的专业分析和建议:
一、法律定性分析
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经司法确认的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效力。调解书约定的"月末支付"属于明确履行期限,对方逾期支付已构成违约。
执行立案标准
? 执行依据:调解书约定的付款期限(每月最后一日)
? 违约事实:次月10日左右支付(有转账记录可证明)
? 执行标的:每期逾期支付的抚养费(非累计欠款)
二、可采取的维权措施
(一)强制执行申请(重点推荐)
准备材料:
调解书原件及生效证明
历次转账记录(证明固定逾期模式)
书面催要证据(某信记录等)
对方辱骂证据(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执行请求:
要求执行每期逾期天数(按日万分之1.75主张迟延履行金)
将履行期限变更为"每月25日前支付"(《民法典》第533条情势变更)
(二)间接执行措施
向法院申请:
? 限制高消费(即使单次逾期也可申请)
? 纳入失信名单(证明累计违约达3次以上)
? 司法拘留(针对辱骂等妨碍执行行为)
(三)衍生诉讼
变更抚养费支付方式:
起诉要求改为"预付制"(一次性支付半年费用)或"第三方监管账户"
精神损害赔偿:
针对持续性的言语侮辱,可另案提起人格权诉讼
三、实操建议
证据固定技巧:
? 使用"腾讯电子签"等平台发送定期催款函
? 公证对方辱骂的某信记录(重点公证时间戳)
与执行法官沟通要点:
? 强调"定期重复违约"的特殊性(参照(2020)最高法执复58号案例)
? 要求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62条"继续履行义务"条款
虽然对方最终支付了抚养费,但未按调解书约定时间给,这确实构成违约。你可收集对方每次延迟支付的证据,比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再与对方沟通,明确告知按约定时间支付,否则将采取措施。若沟通无果,尽管法院可能以未欠钱为由暂不受理强制执行,但多次违约的证据收集齐后,可再次申请,以维护自身和孩子权益,不用再低声下气求对方。
2025-11-19 10:15:09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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