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南充法律咨询 > 南充刑事处罚辩护法律咨询 > 我朋友被拘留了,咨询下失火治安拘留

我朋友被拘留了,咨询下失火治安拘留

尹** 四川-南充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18.04.04 15:25:55 3243人阅读

我朋友是上周被拘留的,其实这件事跟他也没有多大的关系,咨询下失火治安拘留的后续内容

其他人都在看:
南充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南充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近亲属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是否批准由办案机关决定。
当事人诉讼是否委托律师需要自行决定,法律并未规定一定要委托律师代理,如果当事人对法律以及相关的程序不了解,建议委托律师代理或者找律师详细咨询。如果当事人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那就没有必要委托律师。

2018-04-04 15:38:55 回复
咨询我

根据《消防法》对于失火治安拘留 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处以拘留的行政处罚。
《消防法》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2018-04-04 15:26:55 回复
咨询我

根据《消防法》对于失火治安拘留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处以拘留的行政处罚。《消防法》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2020-11-06 11:43:59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