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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受伤认定工伤等级的标准是啥

朱* 北京-顺义区 工伤认定咨询 2025.11.15 17:58:21 370人阅读

上下班受伤认定工伤等级的标准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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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上下班途中受伤认定工伤需满足特定条件,认定后依据相关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法律解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认定为工伤。认定工伤后,劳动能力鉴定标准主要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该标准从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医疗依赖及护理依赖等多方面综合判定,将工伤等级划分为一至十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器官损伤是工伤直接造成的机体破坏;功能障碍要考虑医疗期满后的恢复情况;医疗依赖分特殊、一般和无医疗依赖;护理依赖分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部分不能自理。了解这些对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很重要,如果遇到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方面的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1-15 21:48: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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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受伤认定工伤需满足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这一条件。认定工伤后,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标准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该标准从多方面综合判定。器官损伤是工伤直接造成的机体破坏;功能障碍要看医疗期满后的恢复情况;医疗依赖分为特殊、一般和无医疗依赖;护理依赖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部分不能自理。依据这些指标,工伤等级被划分为一至十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

为保障权益,劳动者上下班应注意交通安全,遭遇事故及时报警固定证据。企业需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事故发生后协助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确保认定和鉴定工作公正透明。

2025-11-15 21:14: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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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上下班途中受伤认定工伤有严格条件限制,只有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才可认定。这一规定明确了工伤认定范围,保障劳动者在特定通勤事故中的权益。
(2)认定工伤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该标准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定,如器官损伤是工伤直接造成的机体破坏情况。
(3)功能障碍要考虑医疗期满后的恢复状况,医疗依赖分为特殊、一般和无医疗依赖,护理依赖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部分不能自理三种情况。
(4)按照这些指标将工伤等级划分为一至十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为赔偿等提供了明确依据。

提醒:上下班途中受伤认定工伤需保留好相关事故证据。不同案情的工伤认定和鉴定情况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1-15 20:53: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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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在上下班途中受伤,要留存好事故相关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警方的出警记录、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确保能证明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二)认定工伤后,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医院诊断证明等。
(三)了解《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对自身伤残情况有初步判断,在鉴定时如实反映器官损伤、功能障碍等情况。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2025-11-15 19:34: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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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下班途中受伤,满足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才能认定工伤。
2.认定工伤后,要做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3.该标准综合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医疗依赖、护理依赖判定。按各项指标分一至十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

2025-11-15 18:48:46 回复

一、在工地上班受伤工伤认定书下来了但老板不愿意去做伤残等级怎么办?劳动者自己做。首选当然是和老板私下协商解决。如果老板执意不赔钱,那就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了,请个靠谱的律师。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2.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临时工工地受伤享受工伤待遇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于12月29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建筑项目是否完工,既不影响工伤认定,也不影响工伤职工享受工伤待遇。《意见》规定,对在参保项目施工期间发生工伤、项目竣工时尚未完成工伤认定或劳动能力鉴定的建筑业职工,其所在用人单位要继续保证其医疗救治和停工期间的法定待遇,待完成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后,依法享受参保职工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待遇,工伤职工所在用人单位要按时足额支付,也可根据其意愿一次性支付。针对建筑业工资收入分配的特点,对相关工伤保险待遇中难以按本人工资作为计发基数的,可以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作为计发基数。另外,根据《意见》,未参加工伤保险的项目,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依法由职工所在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如果用人单位和承担连带责任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不支付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可见,你丈夫的情况应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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