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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情况下,中间介绍人如实传达信息,无虚假陈述、隐瞒重要事实和过错,无需担责。
2.若介绍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隐瞒真相、进行欺诈,致使一方受损,则要承担赔偿责任。像合同交易里夸大标的物优点,可能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3.有特别约定时,介绍人承诺负责或参与关键环节,依约定可能担责。
2025-11-15 05:39: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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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中间介绍人是否担责要视具体情况判断,无过错通常不担责,存在故意虚假陈述等过错则需担责,有特别约定时依约定担责。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若介绍人只是如实传达信息,没有虚假陈述、故意隐瞒重要事实且不存在过错,那么无需承担责任。然而,当介绍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误导交易双方,或者明知相关情况却故意隐瞒、欺诈,致使一方遭受损失时,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例如在合同交易里,介绍人故意夸大标的物优点,让一方基于错误认识签订合同并受损,此时可能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另外,若存在特别约定,介绍人承诺对交易负责或参与了交易的部分关键环节,也会依约定担责。如果在涉及中间介绍人的交易中遇到法律问题,不确定自身责任或权益,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1-15 04:37: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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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间介绍人是否担责取决于具体情形。若介绍人仅如实传递信息,无虚假陈述、隐瞒重要事实和过错,通常无需担责。
2.若介绍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隐瞒真相进行欺诈,致使一方受损,则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像在合同交易里,夸大标的物优点致一方误签合同受损,可能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3.存在特别约定时,若介绍人承诺对交易负责或参与关键环节,依约定也可能担责。
解决措施与建议:介绍人应秉持诚信原则,如实传递信息。交易双方在交易前要对信息仔细核实,明确介绍人的责任范围,可通过书面协议等形式确定,以保障自身权益。
2025-11-15 04:32: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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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通常情况下,中间介绍人若只是如实传达信息,没有虚假陈述、故意隐瞒重要事实且无过错,不用承担责任。这体现了法律对正常信息传递行为的合理界定,保障介绍人正常的居间活动。
(2)若介绍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进行欺诈或隐瞒重要情况,致使一方遭受损失,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像在合同交易中夸大标的物优点,使他人基于错误认识签约受损,可能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3)存在特别约定时,若介绍人承诺对交易负责或参与关键环节,需依约定担责。这遵循了意思自治原则,尊重当事人之间的约定。
提醒:
介绍人在活动中应如实传递信息,避免欺诈隐瞒。交易双方若遇到介绍人可能存在问题的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进一步分析。
2025-11-15 04:07: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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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仅如实传达信息,无虚假陈述、隐瞒重要事实和过错,无需担责,此时应保留好传达信息的相关记录,以证明自身行为。
(二)若存在故意提供虚假信息、隐瞒欺诈等过错行为,需承担赔偿责任,应及时停止错误行为,主动与受损方沟通协商赔偿事宜。
(三)有特别约定承诺对交易负责或参与关键环节的,按约定担责,要严格按照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2025-11-15 02:54:1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