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进入破产清算时,债权人应密切关注破产程序进展,及时申报债权,避免错过申报期限导致权益受损。
(二)职工等劳动债权人可积极与企业或清算组沟通,确保工资等劳动债权准确登记和优先受偿。
(三)对于普通破产债权人,应做好可能无法全额受偿的心理准备,必要时可联合其他债权人共同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1.企业破产清算可能会进行赔偿。进入该程序后,会按法定顺序偿债。
2.清偿顺序为:先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接着是职工工资等劳动债权、社保费和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
3.若破产财产付完前两项还有剩余,会按上述顺序赔给债权人。若财产不够清偿同一顺序债务,按比例分配,普通破产债权可能无法全额受偿。
结论:
破产清算有可能进行赔偿,但并非所有债权都能全额受偿。
法律解析:
企业破产清算时,债务清偿有法定顺序。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接着是职工工资等劳动债权、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若破产财产在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有剩余,会按此顺序赔偿债权人。然而,当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所有要求时,将按比例分配。这意味着普通破产债权在前面顺序的债权未完全清偿时,可能无法获得赔偿或只能部分受偿。
如果您在企业破产清算或债权债务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我或其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1.破产清算存在赔偿可能性,企业破产后按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接着依次清偿职工工资等劳动债权、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
2.若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有剩余,债权人可按顺序获赔。但当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所有债权时,会按比例分配。
3.这意味着并非所有债权都能全额受偿,普通破产债权在前面顺序的债权未完全清偿时,可能无法获赔或只能部分受偿。
解决措施和建议:债权人应密切关注破产清算进程,及时申报债权。企业在经营中要合理规划债务,避免过度负债导致破产。监管部门加强对企业财务的监管,降低破产风险。
法律分析:
(1)企业破产清算有赔偿的可能性,需按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先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这是保障破产程序顺利进行和产生的共同利益债务的支出。
(2)之后依次是职工工资等劳动债权,这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优先保护;接着是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这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财政收入。
(3)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若破产财产有剩余,会按顺序赔偿债权人。但当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时,按比例分配,这意味着普通破产债权可能无法全额受偿甚至部分受偿。
提醒:
债权人要密切关注破产清算进程,了解自身债权所属顺序和受偿情况。不同企业破产案情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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