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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人做借款担保需注意哪些事项

冯* 湖南-郴州 抵押担保咨询 2025.11.14 03:40:49 322人阅读

找人做借款担保需注意哪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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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人做借款担保,要从担保方式、保证人资格、保证期间和保证合同签订等方面谨慎考量。明确担保方式很重要,一般保证是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才担责;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担责。考察保证人资格时,保证人需有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机关法人、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通常不能作保证人。确定保证期间,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一般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规范签订保证合同,要明确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保证方式、范围和期间等内容。

建议如下:
1.详细了解两种担保方式的区别,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2.严格审查保证人资格,确保其有代偿能力。
3.明确约定保证期间,避免产生纠纷。
4.签订保证合同要严谨规范,保障各方权益。

2025-11-14 11:09: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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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担保方式至关重要。一般保证中,保证人承担责任具有后置性,只有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才需担责;而连带责任保证下,债权人可自由选择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这对保证人的风险差异巨大。
(2)保证人资格需严格考察。保证人必须具备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像机关法人、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通常不具备担保资格,若与之签订担保合同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3)保证期间意义重大。它是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时间范围,有约定依约定,无约定则按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计算,明确保证期间能避免纠纷。
(4)保证合同要规范签订。详细明确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保证方式、范围和期间等内容,可保障各方权益,减少后续法律风险。

提醒:找人做借款担保时,要谨慎选择担保方式和保证人,严格按规定确定保证期间并规范签订合同,因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1-14 09:42: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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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担保方式,了解一般保证是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才担责;连带责任保证则是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担责。这样能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担保方式。

(二)考察保证人资格,要确保保证人有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避免选择机关法人、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作为保证人。

(三)确定保证期间,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一般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明确期间可清楚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时间范围。

(四)规范签订保证合同,合同里要明确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保证方式、范围和期间等内容,保障各方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规定,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2025-11-14 07:46: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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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人借款担保要留意这些:
1.明确担保方式,一般保证是债务人还不出时,保证人才担责;连带责任保证是债权人可找债务人或保证人担责。

2.考察保证人资格,得有还钱能力,机关法人等通常不能做保证人。

3.确定保证期间,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一般是主债务到期后六个月。

4.规范签合同,写明主债权、债务期限、保证方式等,保障各方权益。

2025-11-14 06:39: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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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找人做借款担保,要明确担保方式、考察保证人资格、确定保证期间并规范签订保证合同。
法律解析:在借款担保中,不同的担保方式责任承担不同。一般保证是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才担责;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可选择让债务人或保证人担责。保证人需有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机关法人、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通常不能做保证人。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责任的重要时间段,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一般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起六个月。规范签订保证合同能清晰各方权利义务,合同要明确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期限,保证方式、范围和期间等。借款担保涉及诸多法律细节,若在操作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1-14 05:29:53 回复

质押担保是什么意思质押担保是贷款的一种担保方式,即借款人可以用银行存款单、债券等权利凭证作为质物交贷款银行保管,当借款人不能还款时,贷款银行依法处分质物偿还贷款本息、罚息及费用。目前对质物有较严格的要求,仅限于银行存款单、国家债券、国有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及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且银行存款单必须是此项贷款经办银行的存单,且银行承诺免挂失;凭证式国债仅限于此项贷款经办银行代理发行并兑付的国债。进行质押担保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在使用质押担保时,当事人应注意以下五个问题:(1)质押的财物,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即法律允许流通和可以强制执行的财物。(2)使用质押担保,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质押合同内容主要包括: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质押担保的范围;质物移交的时间;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3)质押担保的范围主要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4)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毁损的,质权人要承担民事责任。(5)实现质权的途径,一般是折价,拍卖或变卖三种途径。质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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